江苏舜天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索赔征集中

http://ddx.gubit.cn  2023-09-22 11:50  江苏舜天(600287)公司分析

2023年6月30日,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江苏舜天;证券代码:600287)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37号)。2022年11月4日,江苏舜天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200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炜衡金融315团队初步判断在2010年4月13日至2022年11月5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11月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长达十余年的年度报告虚假记载,会计差错虚假更正财务数据

经查,江苏舜天参与的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实质是合同、资金、票据流转构成闭环的虚假自循环业务,无商业实质,不应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江苏舜天在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中垫资,不承担产品风险,根据垫资规模和期限获取利润。江苏舜天知悉其在专网通信业务中的垫资或通道作用,且应当知悉专网通信业务是虚假自循环业务。

江苏舜天通过参与通讯器材内贸虚假自循环业务,200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共计虚增营业收入10,333,448,392.98元,虚增营业成本9,398,996,635.72元,虚增利润总额934,451,757.26元。

2022年4月30日,江苏舜天发布《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将通讯器材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对200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追溯调整,该公告中调整后的财务数据仍存在虚假记载。

海伦哲授予江苏舜天海外销售代理权

江苏舜天前身系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公司江苏省服装分公司,业务范围覆盖了进出口贸易、国内贸易、服装生产、化工仓储、股权投资等诸多领域。据最新消息,近日,海伦哲分别与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海伦哲公司同意授予江苏舜天海外销售代理权,开展公司所有品类的特种车辆、特种机器人等产品的海外销售。

截至2023年9月18日收盘,江苏舜天报收于5.53元,上涨2.03%,换手率1.15%,成交量5.01万手,成交额2753.63万元。

目前,江苏舜天的索赔正在进行中,受损股民可联系炜衡金融315团队(tz315-wh),咨询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