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出席202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三峡新材3位独立董事收湖北证监局警示函
三峡新材12月10日公告,公司收到湖北证监局送达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郭础宏、江晓丹、刘新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独立董事郭础宏、江晓丹、刘新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郭础宏、江晓丹、刘新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出席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也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三峡新材12月10日公告,公司收到湖北证监局送达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郭础宏、江晓丹、刘新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独立董事郭础宏、江晓丹、刘新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郭础宏、江晓丹、刘新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出席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也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