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材独董违规背后:十年来首例,理应既“独”又“懂”

查股网  2023-12-19 15:56  三峡新材(600293)个股分析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雪 武汉报道

截至目前,三峡新材(600293.SH)实控人变更事项仍未尘埃落定。

在此过程中,三名独立董事郭础宏、江晓丹、刘新发因“未出席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也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相继收到上交所及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多位业内人士联系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这三名独董违规背后有诸多值得深思的话题。一位资深券商背景的独立董事指出,“无论其中有多少曲折情节,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和参与投票是第一位职责义务,他们理应受罚。但是,他们任职不到一年,在任期未满的情况下采取此种方式换届,且未说明三位独董的过错责任,相当于罢免,这是十年来上市公司历史上唯一一个案例。”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余晖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独立董事均具备远优于普通人的职业、学历、职称,无故同时不履职并导致受监管警示,其行为不合常理,相信有客观理性的原因。值得注意的是,三峡新材三位独董均未参会,关键点在于他们为何没有参会,上市公司是否调查清楚问题关键并进行信息披露。

任期未满遭换届

12月2日,三峡新材公告指出,公司11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第一大股东当阳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阳城投”)提出《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提名陆平、王小宁、卢以品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但目前在任的三峡新材独立董事郭础宏、刘新发、江晓丹未出席该次董事会,也未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

今年5月18日,三峡新材召开股东大会,累计投票表决通过了郭础宏、刘新发、江晓丹作为独立董事的议案,至今已任职满八个月,但仍未满一届(三年)。

余晖指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上市公司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其职务。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独立董事有异议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披露。

“因此,三峡新材提名新独立董事前,应当提前解除郭础宏、刘新发、江晓丹三位任期未满的独立董事,并及时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余晖进一步表示。但从三峡新材现有的披露资料来看,未提前解除三位独立董事,也未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对此,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邮件发函采访三峡新材董秘处,截至发稿,未回复。

两天后,即12月4日,三峡新材在公告中指出,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即将发生变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当阳城投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请提前换届选举。

对此,上述资深券商背景的独立董事认为,“干满三年才能叫换届,目前三位独董任职不到一年,需要先劝退,再对新提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在没有劝退的情况下换届,还要求现任独董进行投票,原则上相当于强行罢免。当阳城投给的理由是取得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为了公司平稳发展,事实上取得公司6名非独立董事席位即可。”

上述资深券商背景的独立董事进一步表示,“三峡新材开创了十年来上市公司两个唯一,三位独立董事不参会、不投票是十年来唯一;提前换届强行罢免独立董事是十年来唯一。”

值得注意的是,余晖提出,事件的关注点还应该放在三名独立董事为什么没有参加董事会和投票以及上市公司有没有给独立董事充分说明理由的权利上。但从三峡新材披露的信息来看,双方各执一词。

三位独立董事指出,会议没有安排线上参会方式;审议内容结束后,才接到董事长张金奎电话,要求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但未参与讨论,甚感惊讶,无法发表意见;会议结束后,发现本次临时董事会提议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其中,江晓丹声明,会议前,公司董事长张金奎与本人沟通,宜昌市国资委相关人士也与本人进行了沟通,本人明确表态依法依规支持公司的工作。按照惯例,本人代表独立董事发表意见,需取得其他两位独立董事的授权,但直至会议结束,另两位独立董事不同意授权本人代为发表意见,致使本人最终无法代表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而三峡新材对于独立董事缺席的原因一一否定。三峡新材方面指出,其一,独立董事于2023年11月29日已做好了参会的准备,说明通知是到位的,会议期间提出远程视频参会的要求,公司也及时将视频会议登录账号发送独立董事,最终三位独立董事因多种原因于会议当日没有视频参会。其二,公司董事长及时将现场会议的情况向三位独立董事作了通报,并请没有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还安排董事会秘书杨晓凭专程飞往深圳,与各位独立董事充分沟通。

上述资深券商背景的独立董事表示,当阳城投要求换掉三位独立董事,这背后意味着对方认为这三位独董有过错责任。因此,三位独董的重点应该放在要求对方说明自己过错责任在哪里或被换掉的理由上。

独董不是橡皮图章

上述资深券商背景的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就是给予其独立性,在制衡内部控制人和反对恶意并购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当前的情况是,当阳城投作为第一大股东,既提名了6名非独立董事,又提名了3名独立董事,相当于完全控制董事会。虽然符合法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案,但会让人产生“一言堂”的感觉。

至于当阳城投为何有此种举措,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邮件发函采访宜昌市国资委,截至发稿未回复。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当阳城投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太想把三峡新材拉入发展的正轨。一方面,该公司作为当地为数不多的上市公司之一,是纳税大户,与民生休戚相关;另一方面,该公司是资源型企业,与当地资源、环保等深度绑定。但近几年,三峡新材因全资收购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恒波”)导致业绩暴降,所以当地政府要控制并稳定该公司发展。

具体来看,三峡新材在财报中指出,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浮法玻璃、玻璃深加工制品等。当阳市拥有丰富的玻璃用硅砂资源,公司投资建设的当玻硅矿年产优质硅砂可达50万吨,硅砂自给率达 50%以上。但2020年,该公司归母净利润约-20.64亿元,同比暴降19176.69%;原董事长许锡忠曾涉嫌骗取贷款罪被刑事拘留。

“当阳国资主观上太想让三峡新材好起来,但方式比较‘简单粗暴’。”上述业内人士指出,值得注意的是,这不能作为三位独立董事不参会、不投票的理由,毕竟独立董事也有投出反对票的权利。

余晖指出,郭础宏、江晓丹、刘新发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应当说明具体理由及依据、议案所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等。上市公司在披露董事会决议时,应当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异议意见,并在董事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中载明。

“主要后果为上述独立董事如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三峡新材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余晖表示。

上述资深券商背景的独立董事则认为,这三位独立董事在收到上交所、湖北证监局警示函后或再也不能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因此,独立董事应当如何行使好手中的表决权?余晖认为,独立董事应当对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后,对上市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另一位法律界人士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指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进一步强调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勤勉性,一方面独立董事的职责明确为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另一方面对于独立董事的责任和履职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关注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激励的匹配问题。因此,上市公司要意识到,独立董事不是橡皮图章,要督促和保障独立董事发挥应有作用。

(作者:王雪 编辑:张伟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