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4-30 19:23  恒顺醋业(600305)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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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12,956,03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0,022,2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205,366.5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8.8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兼顾了公司发展阶段、经营能力、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05 证券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4-014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年产10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建设资金公司全部以自有资金投入。

●公司拟将上述项目募集资金5,000万元及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相关手续费,具体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下同)用途变更为用于“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建设。

●本次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年产10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暨变更该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后,“年产10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将不再作为募投项目;“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除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增加外,其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及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变化。

●公司拟对“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长,由“2024年6月”延长至“2024年12月”。

●本次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年产10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用途变更为用于“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建设。并同意将“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6月”延长至“2024年12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2,9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1,462,499.63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1,437,500.3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28日全部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衡验字(2023)00057号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专户与全资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投资明细及延期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除补充流动资金33,143.75万元外,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4年3月末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部分为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三)本次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概述

公司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年产10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建设资金公司全部以自有资金投入。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的用途变更为用于“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的建设。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为募投项目之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调整,未涉及实施新项目,也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概述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 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长,由“2024年6月”延长至“2024年12月”。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一)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1、拟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年产10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项目总投资30,792.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镇江市丹徒新区,建设规模:10万吨/年复合调味料,建设内容:进行复合调味品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加工车间、仓库等厂房建设,并购置相应的配套设备,完善公用工程设施,以实现年产10万吨/年复合调味料的生产规模,新增主要国产设备226台(套),主要为称重设备、配料设备、灌装设备、杀菌设备、冷却设备、包装设备及公共辅助设备等。截至2024年3月末已投入金额1,343.6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尚未投入。

2、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拟投入的募集项目情况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募投项目之一。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总投资38,953.23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3,000万元(不含本次变更金额)。项目建设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规模:4万吨/年高盐稀态原酿酱油、5千吨/年液态原酿米醋,建设内容:包括酱油酿造车间、酱油精制调配车间、食醋车间、包装车间等主要生产车间与智能立体库、文化馆、污水处理及通用工程配套改造等辅助及配套工程。截至2024年3月末已投入金额15,556.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13,004.36万元。

该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

3、变更原因

公司“年产10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目前投资进度相对较慢且投资金额均为自有资金,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鉴于该项目承诺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相对较小且尚未使用,公司拟变更该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年产10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调整为全部以自有资金投入。

考虑“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投资总额较大,结合公司及实施主体子公司的资金状况,基于成本节省、效率提升及项目后续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助力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将原用于“年产10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的用途变更为用于“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建设,拟将原用于“年产10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转入“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延期项目情况

“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项目总投资8,658.48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6,000.0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镇江市丹徒新区;建设内容:在原有成品一/二库基础上打造一个150万箱库容的智能立体库,使总库容达到220万箱,缓解现有库容不足的现状,并且实现仓储物流的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截至2024年3月末已投入金额3,181.8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3,040.81万元。

2、延期原因

公司“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原预计2024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受施工难度、设备订制调试复杂性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建设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充分考虑当前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通过综合评估分析,公司拟将“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变更后,除补充流动资金33,143.75万元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后,“年产10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将不再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除补充流动资金以外,募投项目由7个项目变更为6个项目。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等将投入“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除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增加外,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及建设内容等均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投资明细及延期的议案》中所述一致,所面临的市场前景及风险亦无较大差异。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已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人和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将存放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一并管理。

本次“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综上,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及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由于在项目后续具体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监事会、保荐人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变更该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战略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对上述事项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本次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变更该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2、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恒顺醋业本次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恒顺醋业本次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保荐人对恒顺醋业本次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4-016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与行业相关的定期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的相关规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与行业相关的定期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1、按照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2、按照销售模式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3、按照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4、按照区域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二、2023年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4-017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6日,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杭祝鸿、殷军回避了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1:上表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注2:2023年12月14日公司披露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2023年度预计金额5,000万元。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2023年7月3日完成股东工商变更,股东由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增加与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2023年7月-12月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3,500万元;

注3:与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1,839.04万元,包含与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2023年1-12月实际发生金额82.05万元,与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2023年1-6月实际发生金额1,756.99万元;

注4:与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1,714.27万元为2023年7-12月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

(三)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和类别

根据业务发展和生产计划需要,结合目前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的情况,公司拟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本次调整将合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700万元,调整后关联交易金额为11,500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8%,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发生工商变更,由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转变为镇江恒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后将不再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与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2024年1-3月预计发生的交易金额;除与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为外,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时间范围为2024年全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将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可以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总额不超过预计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8月22日

注册资本:5,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季嵘鹏

注册地址:丹阳市开发区金陵东路1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17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康文斌

注册地址:镇江市丹徒新城陆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食品的生产(限《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食品销售(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粮食收购;饲料、农副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8月31日

注册资本:2,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文

注册地址:镇江市民营开发区润兴路68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的加工、生产、销售;五金制品的加工、销售;塑料原料(危险品除外)、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金属材料的销售;房屋租赁;机械设备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来源为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835175)公开披露数据,上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出现尾差主要系四舍五入形成。

4、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9日

注册资本:20,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刁永华

住所:镇江市丹徒新城恒园路3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设计、制作、发布路牌、灯箱、霓虹灯、印刷品、礼品、横(条)幅、展牌、样本画册、展场布置广告;代理国内同类广告及影视、播、报纸广告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包装装潢印刷品排版、制版、印刷装订;纸包装物品、纸箱的制造;印刷器材及零配件、纸张的销售、数码照相扩印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关联关系

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发生工商变更,由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转变为镇江恒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由于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3月仍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目前,以上关联方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以上关联方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采购、关联销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4-023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一)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 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如下:

1、提名杭祝鸿先生、殷军先生、王召祥先生、尹正国先生、桂松蕾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2、提名毛健先生、董茂云先生、王德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毛健先生、董茂云先生、王德宏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林田中先生为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林田中先生共同组成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一)监事候选人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如下:

提名陈月娥女士、徐经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二)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建国先生为公司新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建国先生共同组成第九届监事会。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上述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

3、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选举产生前,仍由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一、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杭祝鸿,男,1965年生, 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现任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扬中县委办秘书、综合科副科长、科长、副主任,扬中市委研究室副主任,镇江市委办公室综合一处副处长、市委办公室助理调研员、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镇江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成员,政府研究室主任、党组书记,镇江市委副秘书长,农工办主任,镇江市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党组书记。

殷军,男,1974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丹阳团市委副书记、书记,丹阳市陵口镇镇长、党委副书记、书记,丹阳市新桥镇党委书记,丹阳市丹北镇党委副书记,镇江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其间在江苏证监局挂职一年)。

王召祥,男,1972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历任镇江恒丰酱醋有限公司质管部经理、采供部经理、企管部经理,公司品控部经理、生产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黑龙江恒顺醋业酿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管理部部长,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尹正国,男, 1972年生, 硕士,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正名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曾任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力士品牌经理;卡夫食品有限公司纳贝斯克高级品牌经理;柯达(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市场总监、大中华区市场总监和北亚区市场总监;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裁;英威达服饰事业部中国大陆和香港市场业务总监及全球市场委员会成员;汉堡王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首席营销官。

桂松蕾,女,1978年生,金融硕士,毕业于美国仁斯利尔理工大学(RPI)。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是中国经济50人论坛企业家理事会成员。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毛健,男,1970年生,工学博士,中共党员,江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组部“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传统酿造食品分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以第一发明人荣获2017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兼任古越龙山独立董事。

董茂云,男, 1963年生, 博士研究生、法学博士,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教授,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曾任复旦大学法律系助教、讲师、副教授,副系主任(其间曾挂职上海市杨浦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法学院理论法学研究所所长)。

王德宏,男,1966 年生,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工商管理硕士,大连理工大学计算机专业工学硕士学士。现任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会计与财务管理系教授,主要从事资本市场、公司治理等方向研究。曾任日本、美国和新加坡跨国公司高级咨询顾问、项目经理、研发中心总经理等,主要从事行业咨询和解决方案咨询工作。

3、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月娥,女,1970年生,中共党员,本科。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1989年3月入伍,南京军区福州军医学校毕业,曾任职于南昌陆军指挥学院、南京军区联勤部及镇江359医院等部队,先后担任过排长、勤务连长、党办秘书和正营职政治协理员等职务。2002年12月转业至镇江市纪委工作,历任镇江市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副主任、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

徐经长,男,1965年生,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政部会计名家、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第四、五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会计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常务理事,紫光股份中信海直三六零等公司的独立董事。

二、职工代表董事、监事简历

1、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林田中,男,1977年生,中共党员,特级技师,高级工程师,国家高级考评员,江苏省333第五期高层次人才,镇江市169工程第六期学术技术骨干,镇江市高技能领军人才。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部长、党支部书记,镇江市总工会兼职副主席,江苏省林田中技能大师工作室及镇江市林田中劳模创新工作室领衔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历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白醋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醋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

2、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建国,男,1965年生,中共党员,党校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政工师。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1981年起历任:丹徒县粮食局荣炳粮油管理所站长,三山粮油管理所副所长,上党粮油管理所所长,丹徒县饲料厂厂长,镇江恒丹酱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三山粮油管理所所长,三山油米厂厂长,江心粮油管理所所长,镇江市恒丰醋厂厂长,镇江恒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恒丰酱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恒丰(镇江)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恒丰香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4-024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与行业相关的定期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的相关规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与行业相关的定期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1、按照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2、按照销售模式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3、按照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4、按照区域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5、按照战区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二、2024年第一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05 证券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4-025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镇江康华汇利喜来登酒店(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北府路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十二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分别详见2024年1月18日和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9、10、11、14、15、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手续: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请符合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和法人单位证明(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以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是否履行登记手续不影响股东出席会议。

2、登记地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联系电话:0511-85307708

4、传真:0511-84566603

5、邮箱:zhengquan@hengshun.cn

6、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后(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址:镇江康华汇利喜来登酒店(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北府路88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恒顺大道6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2028

电 话:0511-85307708

传 真:0511-84566603

联系人:魏陈云、李雪芳

邮箱:zhengquan@hengshun.cn

2、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