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未收到大股东关于通过债务重组方式收购海陆能源资产的通知
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4月9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广西能源提问:广西北部湾陆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贵公司同属广西国资委下属企业。经营业务又同属水力发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电力能源行业。当前海陆新能IPO终止,大股东是否考虑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即广西能源采用发行新股方式收购海陆能源资产?
公司回答表示:公司目前未收到大股东关于相关事项的通知。公司重大事项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如有相关重大事项情况,公司将会依法依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