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3-16 00:00  洪都航空(600316)个股分析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32,501,169.5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27,124,027.11元。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17,114,512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0,756,717.68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金额。

  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才能实施,具体实施办法与时间,公司将另行公告。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趋势

  飞行训练系统的核心是教练机,教练机产品根据飞行员在训练过程中所处的阶段和任务,大致可分为初级教练机、中级/基础教练机、高级/同型教练机,公司分别对应的产品有CJ6初级教练机、K8基础教练机以及L15高级教练机。从世界范围来看,初级教练机市场集中度较高,美国、巴西、瑞士等国占据优势地位;而随着各国第三、四代先进飞机的逐步配备,对飞行员技能训练及飞行训练装备的要求正在不断提高,飞行员必须适应全天候、全地理环境和复杂的信息化环境,各国对高级教练机的需求从质量和数量上都将有较大的增长。

  作为国内教练机科研生产基地,公司是国内唯一同时具备初、中、高级教练机全谱系产品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制造能力的企业。公司生产的初级教练机是我国飞行员摇篮。CJ6初级教练机已经取得TC/PC证,按照市场需求,公司正在对其进行改型改良,增强其适应民用市场能力和竞争力,传承航空文化,延续经典传奇;K8基础教练机曾经占有全球同级别教练机70%市场份额,目前正在开展新基教研制,以适应国内外客户新时期训练体制的要求;L15新一代高级教练机在研制过程中已经充分考虑并权衡了现代战争对飞行员技能训练的各种需求,实现了低成本复现先进战斗机的性能和系统功能,除具备高级教练功能之外,还可满足用户一机多用途的要求。公司以L15高级教练机为核心,将传统意义上的教练机业务内涵进行延伸,不断探索、构建三位一体的训练效能体系,由单一的教练机功能向综合训练系统拓展,由销售教练机向销售集成系统和服务保障发展,将为客户提供集飞行员训练、地勤人员培训、训练保障为一体的一揽子训练解决方案。

  (二)竞争格局

  公司当前主要面对的是国外对手的竞争和挑战。国际市场上,中、高级教练机的主要生产商包括俄罗斯联合航空制造集团公司、意大利阿莱尼亚马基公司和韩国航空工业公司(与美国联合设立),但教练机多作为这些大型航空整机制造企业的系列产品之一,所占比重较轻,且设计与制造分离,技术力量相对其主产品来说薄弱。而公司(及洪都公司)几十年专注教练机领域,独立研发制造了CJ6初级教练机、K8基础教练机以及L15高级教练机等多个型号系列的教练机,积累了丰富的研制生产经验,实现了设计与制造相结合,能够快捷有效地贴近市场和用户。

  (三)产业链上下游

  教练机(飞行培训)产业链体量庞大,涉及面广,链路长,与现行工业体系均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和牵引性。上游的研发涉及到电子、材料、强度、物理等多学科技术,与科研院所、学校等关系紧密;生产涉及到的主要是材料(含金属材料和复合材料)、标准件、制造(机械加工、钣金、焊接等)产业、表面/热处理产业、发动机/航电/机电/飞控等机载系统、风洞/强度/试飞等基础试验条件;公司的下游产业则是航校、飞机进出口公司、运输公司、维修保障体系和航空教育等。

  教练机研发生产是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处于飞行培训产业链的中游、也是产业链的集成与牵引端。由于航空制造属于高科技产业,我国积极开展基础条件建设和原材料、机载系统的国产化工作,基本能够保障装备自主可控。公司教练机研发技术在国际上达到了先进水平,已经可以和世界一流企业同台竞技。

  (四)发展方向

  公司面向产业发展,将整机设计、制造、总装集成、销售和服务融为一体,同时积极向维修、服务保障等下游产业拓展,确保公司教练机产品实现全价值链、全生命周期管理;利用“厂所合一”优势,加强上下游企业合作开发,做优做强做大产业链;并依托航空城建设及江西航空发展策略,促进上下游产业在航空城落地、成长、壮大,实现产业链的集聚效应,从而提升教练机市场份额。

  (一)主营业务

  1、教练机

  公司是国内主要的教练机研发生产基地,主要从事教练机系列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销售、维修及服务保障等。当前主要产品为CJ6初级教练机、K8基础教练机和L15高级教练机。公司不断探索、基本构建形成“集中筛选、基础通训、专业分轨”的教练机装备体系,将传统意义上的教练机业务内涵进行延伸,由单一的飞机系统向综合训练系统拓展,由销售教练机向销售集成系统和服务保障发展,将为客户提供集飞行员训练、地勤人员培训、训练保障为一体的一揽子训练解决方案。

  公司教练机系列产品简介如下:

  ■

  2、防务产品

  公司是国内重要的防务产品研制生产基地之一。

  (二)经营模式

  基础材料采购:公司所需基础材料主要包括金属原材料、非金属原材料、电子元器件、成附件、外协加工件等多个种类。由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需求计划,以招标、询价等方式实施采购。

  产品生产:航空产品主要采用合同订单、多方协议等方式组织产品生产。公司建立有完善的科研生产指挥调度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下达生产计划指令,并协调质量检验人员、工艺人员、生产人员之间的协作配合,严格按照产品、技术、质量、进度要求落实产品研制与生产,确保所承担的科研生产任务能保质保量并按时交付。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2,692.52万元,同比下降48.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50.12万元,同比下降76.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87.30万元,同比下降46.0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16证券简称:洪都航空公告编号:2024-007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14日以书面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参会的监事人数以及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17,114,512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0,756,717.68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16证券简称:洪都航空公告编号:2024-011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25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3月18日(星期一)至3月22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d600316@hongdu.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16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3月25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25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总经理:曹春

  独立董事:张岩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邓峰

  总会计师:王訢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3月25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3月18日(星期一)至3月22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d600316@hongdu.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综合管理部

  电话:0791-87669749

  邮箱:hd600316@hongdu.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16证券简称:洪都航空公告编号:2024-006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14日以书面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参会的董事人数以及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三)公司2024年度科研生产经营计划

  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四)公司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五)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17,114,512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0,756,717.68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与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与治理报告》。

  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九)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十)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公司关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16证券简称:洪都航空公告编号:2024-008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227,124,027.1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5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17,114,51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756,717.6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3.1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表决情况

  2024年3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3月14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16证券简称:洪都航空公告编号:2024-009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4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5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李昊阳,2020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1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4家。

  签字会计师:姓名郑广轩,201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3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刘广,201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74万元(年报审计费用5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与2023年度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审计工作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价,认为大华所能够按照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完成审计工作;审计工作中展现出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2024年3月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大华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继续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16证券简称:洪都航空公告编号:2024-010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7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17号》(财会〔2023〕21号)。《准则解释17号》规定,“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17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17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0月25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公司代码:600316公司简称:洪都航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