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5-03-28 03:17  新力金融(600318)个股分析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发生额涉及四舍五入存在尾差,下同。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明细如下:

(1)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2)向关联方支付资金占用费、担保费

单位:元

(3)购买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②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4)关联租赁

①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期没有发生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关联租赁。

②公司作为承租人

单位:元

续:

(5)关联方贷款

单位:元

注:定价参照非关联方贷款利率。

(6)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本期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的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通过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84.21%的股权,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2019年7月经安徽省政府批复,同意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改制为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并于2019年9月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主营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不含棉花、粮食)、干鲜果品、日用杂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五金、建材、普通机械销售;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商业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系统商品进出口业务等,其控股子公司业务涉及农资流通、农品产供销、再生资源、农村金融、园林绿化、房地产等领域。

(二)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是经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批准成立、由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控股84.2104%的综合产业集团,注册资本人民币35,069.9748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公司关联自然人及关联自然人控制或任董事、高管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是完全的市场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预计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基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正常业务运营需要且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的原则进行,预计将会在公司日常业务运营和业务发展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均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未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未因此类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5-012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监事会认为:该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根据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遵从各项基本假设前提,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增强股东的投资信心,公司监事会提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年末总股本512,727,63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2024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同意公司按时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4)。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计划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2025年度资金计划,同意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8亿元。为便于贷款等具体业务的办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上述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项授信合同或协议、抵押协议、质押协议、承诺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授信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人员的薪酬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地位及公司经营业绩目标等综合因素,同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来制定,最终的实际薪酬要根据公司监事人员绩效考核方案进行综合评定。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本项议案涉及监事会全体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在本次监事会会议中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5-011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孟庆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认为:该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根据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遵从各项基本假设前提,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增强股东的投资信心,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年末总股本512,727,63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2024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会认为: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年审机构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做了专项报告,公司对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中证天通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公司董事会拟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5年度最终的审计收费。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4)。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事会对公司在任及任期内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计划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2025年度资金计划,同意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8亿元。为便于贷款等具体业务的办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上述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项授信合同或协议、抵押协议、质押协议、承诺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授信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的薪酬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地位及公司经营业绩目标等综合因素,同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来制定,最终的实际薪酬要根据公司董事绩效考核方案进行综合评定。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涉及董事会董事薪酬,关联董事孟庆立先生、董飞先生、赵定涛先生、邵振安先生回避表决,董事刘松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无需回避,鉴于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因此本项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程序合法、有效。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地位及公司经营业绩目标等综合因素,同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来制定,最终的实际薪酬要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进行综合评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孟庆立先生、董飞先生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4、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