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源股份:控股股东收到法院预重整决定书,决定对其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
正源股份7月10日公告,正源地产于2022年9月26日向大连中院提交重整(含预重整)申请,公司控股股东正源地产7月10日收到大连中院作出的辽02破申5-2号《决定书》,指定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担任正源地产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大连中院于2023年7月6日决定对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经债务人及主要债权人推荐,根据相关规定,指定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担任正源地产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正源股份7月10日公告,正源地产于2022年9月26日向大连中院提交重整(含预重整)申请,公司控股股东正源地产7月10日收到大连中院作出的辽02破申5-2号《决定书》,指定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担任正源地产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大连中院于2023年7月6日决定对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经债务人及主要债权人推荐,根据相关规定,指定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担任正源地产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