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股份:法院裁定控股股东将与关联方实质合并破产重整
每经记者 谢振宇每经实习记者 王东盛每经编辑 陈俊杰
12月25日,宏达股份(600331.SH,股价5.28元,市值107.29亿元)披露《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称,经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裁定,对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实业)和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集团)进行实质合并破产重整。
宏达实业为宏达股份控股股东,持股26.39%。宏达集团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宏达实业持有其36.6%的股份。
回溯到今年5月,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公司以宏达实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什邡市人民法院申请对宏达实业进行破产重整。6月9日,什邡市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公司的申请,分别裁定受理债务人宏达实业和宏达集团破产重整二案。6月28日,法院分别指定宏达实业管理人与宏达集团管理人,具体负责开展各项重整工作。
宏达股份披露,12月25日,经公司查询获悉,什邡市人民法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民事裁定书》。11月3日,管理人以宏达集团与宏达实业在人员、经营管理、资产与负债等方面高度混同并难以分离为由,向法院申请对二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重整。经法院裁定,对宏达集团和宏达实业进行实质合并破产重整。
宏达股份称,目前对宏达实业和宏达集团无应收账款和担保事项。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值得注意的是,自10月以来宏达股份股价表现强势,出现过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对此公司10月10日曾披露,经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宏达实业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不涉及重整的具体计划和方案,宏达实业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宏达实业重整后续处置是否会引起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及造成其他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宏达股份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锌的冶炼、加工和销售,以及磷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近两年公司业绩连续下行。今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22.42亿元,同比增加11.24%,净利润亏损约6900万元,同比减少17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