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王老吉”商标纠纷案判决加多宝赔偿3.17亿元,案件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转自: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郭秀娟 张函)7月10日,白云山发布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诉讼结果的进展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集团”)于今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诉讼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判决书”)。
根据判决书,本案的判决结果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 (中国) 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前述六被告统称“六加多宝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约3.17亿元;驳回广药集团其他诉讼请求。
白云山表示,本次案件重审判决对本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