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国机汽车:检察院决定对下属公司不起诉
中新经纬3月7日电 国机汽车3月7日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械四院”)收到《不起诉决定书》。
具体来看,公告称,机械四院于2023年7月6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的《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机械四院涉嫌串通投标罪一案,已由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移送至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公告称,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上述案件后,依法讯问了机械四院,听取了机械四院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公司于2024年3月6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下发的《不起诉决定书》,检察院认为:机械四院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机械四院不起诉。
官网介绍,国机汽车是行业领先的进口汽车贸易服务商,旗下业务涵盖多品牌汽车进口贸易服务、汽车零售、整车及零部件出口、汽车租赁和二手车、汽车金融服务等领域。
业绩方面,国机汽车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2000万元到3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约28857.28万元到29857.28万元,同比减少约90.58%到93.72%。
谈及业绩预减主要原因,国机汽车称,2023年12月国机汽车参股公司国机智骏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智骏”)进入破产预重整,国机汽车下属子公司对国机智骏的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可能存在无法全部收回的风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023年国机汽车下属子公司对国机智骏的上述款项预计计提减值3.9亿元。
二级市场方面,国机汽车3月7日收跌3.18%报7.3元/股,总市值109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