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目惊心!超20家足球俱乐部行贿,广州恒大、天津权健、河北华夏幸福被点名
据央视报道,3月26日上午,中国足协原主席陈戌源受贿等多个足球领域贪腐案进行一审判决,其中涉及超过二十家俱乐部行贿,广州恒大、天津权健、河北华夏幸福3家俱乐部被点名。
陈戌源,中国足协原主席,受贿罪(8103万余元,其中400万元未实际取得),被判无期徒刑
于洪臣,中国田径协会原主席,中国足协原副主席,受贿罪(2254万余元,其中350万元未实际取得),被判有期徒刑13年
董铮,中超公司原总经理,受贿罪(2200多万元),被判有期徒刑8年
陈永亮,中国足协原常务副秘书长,受贿罪+行贿罪(1934万余元+90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4年
陈戌源被控受贿8103万余元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部分是他担任上港集团主要领导期间,他自己本人或通过他妻子、儿子收受的贿赂,这部分共有4000多万元;另外一部分是他担任中国足协主席期间,共有9家足球俱乐部向他行贿,这部分共有3000多万元,其中最大的一笔是与河北华夏幸福俱乐部的权钱交易。
陈戌源受审画面
陈戌源90度鞠躬向球迷道歉
于洪臣被控2010年4月至2023年2月先后接受贿赂54次,共有18项受贿犯罪事实。其中涉案金额最高的一笔来自天津权健集团。公诉机关还指控,于洪臣共收受13家足球俱乐部给予的财物。
于洪臣受审画面
董铮被控非法收受了广州恒大淘宝俱乐部等23家俱乐部的贿赂,共计38次。少的是5万元,多的单笔就上百万,累计数额达到了2200多万元。2018年3月广州恒大淘宝俱乐部的高管送给董铮一张100万元的银行卡,董铮将卡退还,声称收卡不方便,随后(俱乐部高管)将100万现金送到了董铮的办公室,董铮欣然接受。
董铮受审画面
陈永亮被控自2015年至2022年,51次非法收受20多个俱乐部、地方足协及个人给予的人民币总额高达1934.44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陈永亮受审画面
编辑 包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