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动力 虚假陈述案被法院受理
本报讯 7月10日,记者获悉,航天动力(600343)因财务数据造假引发的虚假陈述案件被法院立案受理。 据悉,航天动力因为信息披露的违法违规行为,于2022年8月12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从事投资者维权的证券律师王晶介绍,经过近一年的调查取证,证监会查明,航天动力为迅速扭转业绩下滑趋势,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达到股东考核要求,以贸易方式参与隋田力的专网通讯业务。但航天动力参与的专网通信相关交易均为虚假行为,不具有业务实质,导致航天动力在2016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以及2020年临时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利润,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因此,结合司法解释的规定,2017年3月30日至2022年8月12日期间买入航天动力股票的投资者,之后无论是否卖出,都可以通过微信falv365咨询律师或者自行起诉,要求上市公司赔偿投资损失。
证券法第八十五条明文规定,上市公司公告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二级市场交易数据显示,案涉期间,航天动力股价最高达到22.88元,最低时为6.98元,累计换手率2307.56%,被立案调查当日股价跌停,此后股价持续下跌,给卖出或者持有的投资者造成损失,该部分投资者均有权依法提起诉讼。 杨成万
来源:《金融投资报》http://jrtz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