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动力“专网通信”案行政处罚落地,维权征集进行中
用户在2017年3月30日至2022年8月12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2年8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3月25日晚间,航天动力(维权)(600343.SH)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年至2020年,航天动力参与隋田力专网通讯业务,5年间虚增营业收入约38亿元,针对航天动力违法事实,证监会决定对航天动力给予警告,处以600万元罚款,对7名相关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罚款。航天动力维权征集正在进行中,受损投资者可报名,报名方式见文末。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航天动力为迅速扭转业绩下滑趋势,经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后于2016年以贸易方式参与隋田力专网通讯业务。2016年至2020年,航天动力及其子公司陕西航天动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的智能数据模块业务属于专网通信贸易业务,该项业务属于隋田力专网通信自循环业务的一个环节。
与隋田力合作期间,航天动力该业务涉及的全部客户和供应商均由隋田力及其相关人员指定,相关交易合同由隋田力及其相关人员提供,交易价格、数量等合同要素主要由隋田力方确定,航天动力不参与产品加工、仓储及运输环节,不具有交易标的的控制权,不承担交易的售后责任,交易标的从供应商直接运输至客户,交易标的实质是没有实际的第三方市场或使用价值的通讯设备,除融资性贸易外,航天动力实际为交易的资金通道方。
航天动力开展的专网通信贸易业务,相关交易均为虚假、不具有业务实质,航天动力虚增收入、利润,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至2020年年报,航天动力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4.35亿元、8.54亿元、7.72亿元、16.60亿元和8217.08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24.09%、46.38%、40.92%、62.59%和6.58%。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航天动力(600343.SH)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17年3月30日至2022年8月12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2年8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维权相关问题可查阅维权向导:点击查看
投资者可在同花顺APP搜索“维权平台”找到报名入口参与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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