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化学、航天动力、塞力医疗、仁智股份索赔征集中

查股网  2024-03-30 01:51  航天动力(600343)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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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萧峰

虚增收入成本逾72亿,违规占资超84亿!2024年3月27日,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002092)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3号)、(〔2024〕5号)。中泰化学于2024年3月20日披露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6202400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中泰化学立案。

经《投资快报》记者梳理,最近有中泰化学、航天动力塞力医疗仁智股份等股票索赔线索征集中,相应投资受损的股民可予以关注,积极拿起法律武器挽回损失。

虚增收入成本逾72亿、违规占资超84亿

中泰化学涉信披违规被立案 股民可索赔

连续三年的时间里,上市公司合计虚增收入成本超过72亿元,超过84亿元的资金也被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立案调查仅仅一个星期,中泰化学及其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泰集团”)、两家公司16名董监高,就收到了监管罚单。

  3月27日晚间,中泰化学及中泰集团、12名有关责任人员,一口气收到了新疆证监局的六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监管措施决定书,以及总金额为2130万元的罚款单,受罚原因则包括主要涉及虚增收入成本、大股东资金占用且未披露、债券信披违规等三方面。

据查,为完成控股股东中泰集团下达的营业收入目标,中泰化学及其控制的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通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青岛齐泰科技有限公司及中泰大佑物字(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等子公司通过将不具有控制权或实为代理人的业务按照总额法核算,2022年合计虚增收入4,248,474,643.06元、虚增成本4,248,474,643.06元,分别占《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营业总收入及营业总成本的7.60%、7.75%。

中泰化学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中泰化学未在2021年、2022年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21年、2022年,中泰化学及其子公司以预付款、退货款、代收代付运费等名义,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公司与控股股东中泰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总发生额为7,718,058,292.55元。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1年4月10日至2024年3月19日之间买入且2024年3月19日收盘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航天动力被证监会处罚

2024年3月26日,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343)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6号)。

2016年至2020年年报,航天动力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43,458.54万元、85,360.20万元、77,242.79万元、165,951.30万元和8,217.08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24.09%、46.38%、40.92%、62.59%和6.58%,该项业务当期利润分别为788.03万元、1,977.61万元、1,871.30万元,1,353.23万元和1,223.1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的20.66%、73.84%、50.38%、14.33%和36.01%。航天动力的上述行为导致其披露的2016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0年7月18日,航天动力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供应商和交易定价来源于隋田力安排指定,以及航天动力未对全部交易进行现场验收等情况。航天动力2020年披露的该临时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7年3月30日至2022年8月12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2年8月1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塞力医疗被立案调查

2024年3月25日,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716)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52024002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塞力医疗立案。

2024年3月21日,塞力医疗发布《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2024年3月18日、3月19日、3月20日)收盘价格涨停,公司股价近期存在大幅波动的风险。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赛海(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海科技”)及实际控制人温伟通过关联方及合作方占用公司资金发生额为1.17亿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00万元人民币到-15,000万元人民币;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000万元人民币到-14,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已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庞律师(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4年3月25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3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仁智股份被立案调查

2024年3月26日,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002629)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4001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仁智股份2024年1月30日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150万元-3,85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23.95%-373.72%,上年同期盈利1,406.54万元;本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5,000万元-5,7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38%-28.11%。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诉讼案件的债务重组、政府补助、资产处置等,合计对当期损益累计造成影响的金额区间为1,700万元–2,000万元。剔除以上事项影响,公司主业下游客户的需求有所恢复,业务规模提升,盈利能力有一定改善,经营业绩亏损幅度在缩小。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郑律师(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4年3月25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3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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