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46公司简称:恒力石化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46证券简称:恒力石化公告编号:2024-052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说明:上述两表中,1.炼化产品包括恒力炼化和恒力化工的全部产品;
2.新材料产品含聚酯新材料、工程塑料、功能性薄膜和可降解新材料等;
3.炼化产品、PTA的销售量含贸易量,营业收入含贸易销售收入,不含上市公司内部使用的PX、醋酸和乙二醇等化工产品;
4.炼化产品、PTA的平均售价不含上市公司内部使用PX、醋酸和乙二醇等产品的结算均价,含贸易均价。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
注:1、煤炭含原料煤和动力煤。
四、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者默示的预测或者保证,敬请投资者谨慎使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46证券简称:恒力石化公告编号:2024-047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终止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组上市的议案》
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辉新材”),通过公司及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化纤”)以所持康辉新材100%股权认购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热电”)非公开发行股份之方式,实现重组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同时大连热电拟向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出售截至评估基准日之全部资产与负债,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自筹划本次分拆上市事项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保密及披露义务。但鉴于目前市场环境较本次分拆上市事项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为了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与相关各方充分考虑及审慎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分拆康辉新材上市事项。
公司、恒力化纤与大连热电签署相关终止协议,就本次交易终止事项进行约定。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分拆子公司重组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融资渠道的多元化,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中期票据,并提请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46证券简称:恒力石化公告编号:2024-05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云秋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
1、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终止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组上市的议案》
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辉新材”),通过公司及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化纤”)以所持康辉新材100%股权认购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热电”)非公开发行股份之方式,实现重组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同时大连热电拟向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出售截至评估基准日之全部资产与负债,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自筹划本次分拆上市事项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保密及披露义务。但鉴于目前市场环境较本次分拆上市事项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为了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与相关各方充分考虑及审慎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分拆康辉新材上市事项。公司、恒力化纤与大连热电签署相关终止协议,就本次交易终止事项进行约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46证券简称:恒力石化公告编号:2024-049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保证公司融资渠道的多元化,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中期票据。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期票据发行方案的主要内容
1、发行人: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时间及方式: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市场情况,择机一次性或者分期发行。
4、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5、募集资金用途: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6、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行期限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7、发行利率: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发行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需由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具体发行方案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交易商协会的注册通知书确定。
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了更好地把握中期票据的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提请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时机,制定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注册发行的中期票据的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发行时间、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的评级、发行申报等与发行相关事宜。
3、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等。
4、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46证券简称:恒力石化公告编号:2024-048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分拆子公司重组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组上市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分拆子公司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辉新材”)重组上市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分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分拆上市的基本情况
2023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组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组上市的预案》和其他与本次分拆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组上市方案的议案》《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组上市的预案(修订稿)》和其他与本次分拆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3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组上市方案的议案》《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组上市的预案(修订稿)》和其他与本次分拆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3年10月24日,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组上市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3〕6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分拆上市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分拆上市事项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保密及披露义务。但鉴于目前市场环境较本次分拆上市事项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为了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与相关各方充分考虑及审慎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分拆康辉新材上市事项。
三、终止本次分拆上市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未来战略规划的实施。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46证券简称:恒力石化公告编号:2024-050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麻工业区恒力路一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0日
至2024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街道港兴路52号维多利亚广场B楼31层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
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6日9:00-16:00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411-39865111
传真:0411-39901222
邮件:hlzq@hengli.com
2、现场会议出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