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持续近9年 浙江龙盛控股子公司德司达被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作出整体出售指令
每经记者 黄鑫磊 每经编辑 魏官红
3月13日,染料龙头浙江龙盛(SH600352,股价8.49元,市值276.21亿元)公告称,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要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德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司达)100%股权在市场上进行整体出售。
对此,浙江龙盛称,本次诉讼主要是德司达两方股东印度Kiri Industries Limited(以下简称Kiri公司)与盛达国际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达公司)之间关于股权收购的诉讼,目前不会对德司达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影响。
持续近9年的诉讼纠纷
据浙江龙盛披露,2015年6月26日,原告Kiri公司向盛达公司及德司达提起诉讼。Kiri公司指控盛达公司作为德司达的大股东和控股股东,在德司达的事务中一直采取压迫Kiri公司的态度,并且/或者漠视Kiri公司作为德司达股东的利益。其中,盛达公司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鉴于上述原因,Kiri公司要求盛达公司按照双方同意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评估机构确定的公允价值,收购Kiri公司所持有的德司达37.57%股权;若未能达成收购,则Kiri公司将寻求一项法庭命令,要求对德司达进行清算。
2018年7月3日,浙江龙盛收到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的《判决书》[2018]SGHC(I)06号,法庭判决盛达公司按照认可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评估机构确定的公允价值,收购Kiri公司所持有的德司达37.57%股权。
2021年6月21日,浙江龙盛收到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的《判决》[2021]SGHC(I)6,法庭判决截至估值日(2018年7月3日),Kiri公司所持有的德司达37.57%股权估值为4.816亿美元,盛达公司向新加坡共和国上诉法庭提起上诉。
2022年7月6日,盛达公司收到新加坡共和国上诉法庭的《判决》[2022]SGCA(I)5,判决驳回盛达公司提出的五项上诉请求;驳回Kiri公司提出的四项上诉请求;支持Kiri公司提出的其他二项上诉请求,包括支持Kiri公司提出的其所持有的37.57%股权收购不适用19%的流动性折让的请求,同时支持Kiri公司提出的请求法庭重新审视许可费计算依据的上诉请求。
2023年3月3日,盛达公司和德司达收到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的《判决》[2023]SGHC(I)4,判决针对买断命令,Kiri公司所持有的德司达37.57%股权最终估值为6.038亿美元。
称出售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期利润产生影响
据公告,近日,盛达公司和德司达收到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的《法庭指令》,主要内容为,股份将在法庭确定的期限内整体出售。为避免疑义,整体出售不受底价限制,该“整体出售”指签署具有约束力且可执行的股份买卖协议。
此外,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三名工作人员被任命为整体出售的联合接管人,以便在整体出售必要的范围内管理和控制股份。接管人应组织整体出售并有权签署为整体出售之目的所需的所有文件;向德司达的董事会和公司秘书发出促进整体出售所需的指示;聘请接管人认为可能合适的专业人士和顾问,为接管人整体出售提供意见和协助。
接管人在被法庭指定后的两周内,应通知法庭和各方其需要多长时间就整体出售所需的预计期限提供建议。在法庭届时确定的时间内,接管人应通知法庭和各方关于整体出售的期限时间表,法庭在听取各方意见后确定整体出售的截止日期。
同时,德司达、Kiri公司和盛达公司应与接管人合作,并提供为整体出售而接管人可能需要的所有此类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信息和文件,获得所有必要的批准,以及为此目的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等。
对此,浙江龙盛表示,本次法庭指令主要是指令德司达整体出售,并指令接管人来签署整体出售所需的所有文件,要求德司达协助。德司达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均将正常履行各自的职责,决策权限不受任何限制和影响。
另外,本次诉讼主要系德司达两方股东Kiri公司与盛达公司之间关于股权收购的诉讼,目前不会对德司达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浙江龙盛本期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就持有的德司达62.43%股权出售事项,后续将根据法庭的进一步判令情况,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