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53 公司简称:旭光电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0,115,218.93元,未分配利润为525,494,146.34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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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电力、军工、电子陶瓷行业情况
(一)电力行业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电力先行”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久经检验的基本规律。在经济转型升级、能源清洁转型的新形势下,电力在能源格局中的地位更加凸显,作用更加显著。真空灭弧室及其相关产品作为电力行业细分元器件领域,受社会用电需求增长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直接影响。
根据中电联《2022-2023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2022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8.6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5.6亿千瓦,同比增长7.8%,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2.7亿千瓦,同比增长13.8%,占总装机比重上升至49.6%,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电力延续绿色低碳转型趋势。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电量8.3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 2022年,重点调查企业电力完成投资12220亿元,同比增长13.3%。其中,电网完成投资5012亿元,同比增长2%。电源完成投资7208亿元,同比增长22.8%,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占电源投资比重达到87.7%。2022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2亿千瓦,其中,新增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6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为80%,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新投产的总发电装机规模以及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均创历史新高。正常气候情况下,预计 2023 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9.15 万亿千瓦时,比 2022 年增长 6%左右。
综上,随着国内经济持续恢复发展,快速增长的社会用电需求和电力投资、基建项目的落地,将进一步带动真空灭弧室、固封极柱和高低压配电成套装置及交直流高压快速开关等产品需求增长。
(二)军工行业
公司生产的电子管、气体开关、精密结构件、嵌入式计算机等产品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船舶、兵器、指挥系统及通信系统等领域。近年来,我国经济总量持续稳定增长,国防投入也稳步增加,我国2023年国防支出预算15,537亿元,同比2022年预算执行数增长7.2%,增速为近四年最高。我国国防预算规模虽逐年上升,但国防支出占比和人均国防支出与西方主要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在大国博弈背景下,国际局势不确定性增强,为维护自身核心利益,我国国防支出规模或将保持稳定增长趋势。
(三)电子陶瓷行业
电子陶瓷是指在电子技术中用于制备各类电子元件和器件的陶瓷材料,以氧化物或氮化物为主要成分进行烧结,通过结构设计、精确化学计量、合适成型方法和烧成制度达到特定的新功能,具有机械强度高、绝缘电阻高、耐高温高湿、抗辐射、介质常数宽、电容量变化率可调整等优良特性。电子陶瓷属于基础电子产业,基础电子产业是电子整机产品发展的基础,其发展质量和水平直接影响电子信息产业的综合竞争力。
电子陶瓷具有传统材料不可比拟的优势,其应用领域不断扩大,市场需求持续增长,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随着5G通信技术革新、电子元器件、新能源燃料需求、智能装备、物联网等领域的需求增加,国产替代进口速度加快,中国电子陶瓷行业市场规模将会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根据新材料在线数据:预计到2023年我国电子陶瓷市场规模将增长至1145亿元。
电子陶瓷上游是原材料,核心是陶瓷粉体;中游主体的是电子陶瓷生产企业,主要从事电子陶瓷类元件和产品的研发、加工和销售。中游产业链属于资金密集和技术密集型。在研发和生产过程中,电子陶瓷制备工艺复杂,需要以研发技术人员和高精度自动化设备作为支撑。在制备过程中,各环节都会影响电子陶瓷材料性能,行业壁垒相对高,需要进行规模集约化管理以降低成本。下游主要应用于终端消费电子产品、信息通信、汽车工业、新能源、航天军事等领域。
目前,全球电子陶瓷市场主要由国外电子陶瓷厂商占据,从技术创新看,电子陶瓷材料的关键核心制备技术仍由欧美、日、韩厂商掌控;从市场份额看,日本企业生产的电子陶瓷种类最多、综合性能最优、应用领域最广、产量最大,在世界电子陶瓷市场占有率遥遥领先(约占50%份额);美国电子陶瓷产业化发展进程略慢于日本,约占全球电子陶瓷市场份额的30%。与日本、美国电子陶瓷企业相比,我国电子陶瓷在生产规模、产品档次和技术水平方面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中低端产品居多,附加值较低、很多电子整机中技术含量高的陶瓷元件仍然依赖进口。因此在中国电子陶瓷技术升级、产品价格优势及质量提高的背景下,国产替代进口将成为未来发展浪潮。
制约我国电子陶瓷产业发展的主要瓶颈是制备高纯、高性能、超细陶瓷粉体的技术和陶瓷装备制备水平。首先,电子陶瓷制备工艺中,粉体质量是关键,制约我国电子陶瓷产业发展的主要瓶颈制备高纯、高性能、超细陶瓷粉体的技术。目前,日本是全球电子陶瓷粉体的最大生产国(约65%市场份额),从全球市场占有份额来看,我国高端电子陶瓷粉体制备技术尚未完全突破,主要依赖进口。例如高纯氮化硅粉体,目前仍受制于日本宇部兴产株式会社等公司,亟待在粉体质量一致性的研发上下功夫。其次,我国电子陶瓷用国产制造装备以仿制居多,关键制备技术尚未完全掌握,导致部分电子陶瓷产品的可靠一致性下降,难以与国外同类产品进行竞争,虽然可以引进国外先进的电子陶瓷制造装备来提升制备技术水平,但投资金额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内电子陶瓷行业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概况
1、电真空器件业务
电真空器件是在真空中实现能量转换及完成工作状态的特种器件。
真空电子管是利用电子在真空中运动来完成能量转换的器件。公司现有电子管包括大功率广播发射管;充气放电管;米波、分米波电视发射管;微波通讯三、四极管;激光激励振荡用发射管;射频烘干振荡用发射管;高能加速器用大功率管;工业加热管等,主要用于雷达、点火、引爆、电子对抗、导航、通讯、医用、激光加工设备、烘干、焊接、广播电视、辐照、高能加速器、可控核聚变等领域。
开关管(真空灭弧室)通过管内真空优良的绝缘性使中高压电路切断电源后能迅速熄弧并抑制电流,从而实现对电网和用电设备的保护和控制。公司自1986年正式开始研制和生产真空灭弧室以来,公司通过几十年的积淀和不断地进步与升级,已拥有完整的真空开关管及固封极柱产业链、关键工艺技术、设备及检测装备,现已成为国内品种最全、生产量最大的陶瓷真空灭弧室制造基地,具有年产100万余只真空灭弧室的生产能力。产品规格包括交流额定电压380V-252KV、额定电流300-6300A、额定短路开断电流4-100KA的的各类陶瓷真空开关管。广泛用于中高压电网配电领域,包括中高压交流配电网、高压柔性直流配电网、以及风电、光伏等新型绿色能源领域。产品除国内销售以外,还远销东南亚、欧洲和北美等地区。
2、军工产品业务
公司设立之初是专业从事真空电子管研发、设计、生产的军工企业。几十年来精益求精,持之以恒。产品主要用于雷达、点火、引爆、电子对抗等。主要客户为我国各大军工集团下属的企业和科研院所。
控股子公司易格机械专注于精密机械零部件的高諯生产制造,主要生产飞行器、航空发动机、制导系统等军工装备用高精度、形状复杂的精密结构件,具有精密铸造+数控精密加工+装配+调试一体化制造能力,产品广泛用于航空、航天、兵器、光电信息等领域。目前,易格机械的主要客户为我国各大军工集团下属的科研院所和企业。
控股子睿控创合致力于自主可控嵌入式计算机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服务于军工和轨道交通领域。目前,睿控创合的主要客户包括兵器、航天、航空、中电科等十多家大型国有军工研究所及军工厂,以及轨道交通领域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是多家行业优质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及战略合作伙伴。
3、电子陶瓷业务
公司是专业从事陶瓷电真空器件的企业,用于电真空器件的陶瓷的设计、研发、生产配套产业是公司最重要的部分,其中陶瓷金属化是公司核心的技术之一。金属化陶瓷重要的技术要求是气密性、抗拉抗折强度、耐高压等性能。公司目前具有年产200余万只金属化陶瓷的生产能力。几十年来,公司已积累了丰富的陶瓷金属化工艺技术和生产管理经验,培养和储备了一大批专业人才,掌握了电子陶瓷核心设备自制的能力。
公司在已有氧化铝陶瓷技术基础上,通过控股子公司成都旭瓷新材料有限公司实现电子陶瓷行业的横向拓展。旭瓷公司以“自主可控、国产替代”为发展原则,致力于打造国内首家规模化生产先进导热封装材料全产业链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主要为如氮化铝、氮化硅等,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氮化铝的粉体、基板、结构件和HTCC等电子陶瓷材料。旭瓷公司2023年预计可以实现氮化铝粉体产能200吨-250吨,解决了目前国内氮化铝粉体主要从日本进口的“卡脖子”问题。同时在已有流延线的基础上再新增、新建多条流延线,抓紧推进HTCC产线建设,尽快解决目前产能不能满足订单需求的问题。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设计、生产和营销体系,其具体情况如下:
采购模式:为加强供应商管理、减少生产协调环节并统一实施采购降成本,公司的采购模式为集中采购,即所有生产性物资的采购及采购价格、采购计划由公司统一管理。在采购方式上,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采购价格和主要供应商,降低采购成本。同时,加强对供应商现场监造和审核保证采购物料质量;强化订单管理和实施安全库存控制保证供货进度,减少资金占用。
生产模式:为了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根据不同的状况,采取机动、灵活的生产模式,最大程度满足客户需求,同时兼顾生产资源的匹配性与利用率,根据不同的市场需求状况,公司采取市场预测确定生产计划,努力做到均衡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常规产品适度增加库存,并动态调节生产和订单式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对于市场需求旺盛时,采用预测为主制定生产计划,需求平稳时,对于常规产品,公司依据市场需求和不同产品的生产周期,产品的通用化程度,制定零件及成品库存的下限与上限,依据库存变动动态调节生产量,达到产销平衡;对于非常规产品则根据客户订单制定生产计划,按订单需求及进度进行生产。
销售模式:国内市场通过建立覆盖全国各省市的销售队伍和目标客户的资料库,与国内主要电气设备制造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积极参与客户的招投标,配合客户开发市场,利用综合优势获取合同订单。国外市场通过签约代理商推广销售和自主参加行业会展、网络推销等方式开发新的国外客户相结合的方式销售产品。
公司在保持传统产品领域外,根据市场需求,结合公司技术优势,开展精密金属零件、陶瓷金属化、表面处理等加工业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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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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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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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4,124.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36%:实现营业利润13,027.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1.4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0,011.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2.7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5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3月31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卫东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经营总结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2年度经营总结》。
(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007)
(四)2022度财务决算报告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2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2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和送红股;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3-008)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2023年度经营计划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3年度经营计划》。
(九)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会计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75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09)。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刘卫东、张纯、崔伟、谷加生回避表决。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公告(2023-010)。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刘卫东、张纯、崔伟、谷加生回避表决。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以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与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向工商有关部门申请办理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 解除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与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相关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激励计划等;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刘卫东、张纯、崔伟、谷加生回避表决。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11)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6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3人,实到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志强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三)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我们在审查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2023年的发展规划后,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营运及拓展新业务所需流动资金的需求与股东回报之间的平衡,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尚需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五)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谨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此议案尚需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关联监事田志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公告。
(八)关于《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及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确保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关联监事田志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旭光电子 证券简称:600353 公告编号:2023-013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何俊佳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何俊佳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何俊佳 男 中共党员,博士,教授。1986年9月入华中理工大学电力系本科就读。1990年9月入华中理工大学电力系攻读硕士研究生。1992年9月入华中理工大学电力系攻读博士研究生。1995年获得华中理工大学电力系博士学位。1995年7月至1997年6月在华中理工大学工学电力系任讲师,1997年7月至1999年9月在华中理工大学电力系任副教授。1999年10月至2001年9月在日本名古屋大学工学部松村研究室开展博士后研究。2001年11月至今在华中科技大学电气学院任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征集的情形,截至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公司拟于2023年5月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1)。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与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何俊佳先生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对《关于〈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为:截止2023年4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期限:2023年4月25日-2023年4月26日期间(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 14:00-17:00)。
3、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征集对象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投资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投资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①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证券投资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
收件人:晋女士
联系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工大道318号
邮政编码:610500
联系电话:028-83967182
公司传真:028-8396718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7.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但其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自主行使投票权的,视为已撤销表投票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该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8、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人:何俊佳
2023年4月12日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何俊佳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征集人仅就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相关议案征集投票权,若委托人同时明确对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由征集人按委托人的意见代为表决;委托人未委托征集人对其他提案代为表决的,由委托人对未被征集表决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委托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表决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1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新工大道318号旭光电子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5日
至2023年5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独立董事何俊佳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委托投票权。根据《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若委托人同时明确对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由征集人按委托人的意见代为表决;委托人未委托征集人对其他提案代为表决的,由委托人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委托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表决权的提案的投票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3-013)。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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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4、5、6、7、8、9、10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05);议案2、4、5、7、8、9已经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06)
2、特别决议议案:4、8、9、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的证件: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委托人股东账户;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手续及方法: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成都地区以外的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新工大道318号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登记时间:2023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六、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8-83967182
传 真:028-83967187
邮 编:610500
联 系 人:晋晓丽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0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总计1,422.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59,200.7971万股的2.40%,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光电子”、“公司”或“本公司”)
上市日期:2002年11月20日
所属证监会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工大道318号
法定代表人:刘卫东
主营业务:金属陶瓷电真空器件、高低压配电成套装置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主要产品是真空开关管、固封极柱和高低压配电成套装置及电器元件。
(二)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有6人。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总计为1,422.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59,200.7971万股的2.40%。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具体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为1,137.6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59,200.7971万股的1.92%。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本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4.4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59,200.7971万股的0.48%。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 “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人数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67人,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部职工人数1,728人的比例为3.88%。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激励对象的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按照以下比例在各激励对象间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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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按照以下比例在各激励对象间进行分配:
■
本次激励对象详细名单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
(四)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若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不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时,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0.84元/份。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10.84元的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确定方法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为每股10.84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为每股10.02元。
(2)定价方式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采取自主定价方式,定价方式以促进公司发展、维护股东利益、稳定核心团队为根本目的。定价依据参考了《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上市公司采用其他方法确定行权价格的,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作出说明。”公司已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按照《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要求发表专业意见。
为了推动公司整体经营继续平稳、快速发展,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必须持续建设并巩固股权激励这一有效促进公司发展的制度;同时,抓住公司发展中的核心力量和团队,予以良好有效的激励,公司业绩作为核心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公司确定了本次股票期权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其中,一部分激励对象承担着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引领公司前进方向的重大责任;一部分激励对象是公司业务板块和管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还有部分激励对象是公司重要工作的承担者,对于公司的发展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以较低的激励成本实现对这些核心人员的激励,可以真正提升激励对象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有效地统一激励对象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从而推动激励目标得到可靠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