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及时准确地披露业绩预告,旭光电子及时任董事长等被上交所监管警示
上交所9月12日公告,对旭光电子(简称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刘卫东、时任总经理张纯、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熊尚荣、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杨立君予以监管警示。
经查明,2023年2月28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称,预计2022年度归母净利润为10,000万元左右,同比增加72%左右。2023年4月12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0,012万元。根据相关规则,公司年度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0%以上,应当披露业绩预告,但公司未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延迟1个月才予以披露。
公司未审慎预测年度业绩,未根据规则要求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及时、准确地披露业绩预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