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 告
证券代码:600361证券简称:创新新材公告编号:2023-041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2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注册资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6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2,594,235股,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3年8月24日完成登记,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332,594,235元。变更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336,192,838股,注册资本为4,336,192,838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注册资本变更情况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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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并委派专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案的备案事项。
公司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61证券简称:创新新材公告编号:2023-039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3年9月19日以邮件方式向本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9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崔立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6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2,594,235股,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3年8月24日完成登记,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332,594,235元。变更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336,192,838股,注册资本为4,336,192,838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注册资本变更情况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备案有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9月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
随着国家“碳达标、碳中和”的目标要求以及市场对再生铝回收利用的要求,同时为满足工厂智能化、数字化改革需求,致力于打造智能化、数字化、绿色低碳工厂,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80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和“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的部分设备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结合目前市场环境、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以及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80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的预计投产时间由2023年7月延期至2024年12月;将募投项目“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的预计投产时间由2023年7月延期至2025年8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在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3CQAA1F0295】号《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29,212,156.90元(含税)。公司决定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外汇、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涉部分款项(如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等),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10月10日(周二)以现场结合网络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一项、第二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8)。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61证券简称:创新新材公告编号:2023-040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3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本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9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京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仅涉及对“年产80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和“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部分设备的调整,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不实施新项目,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不改变募投项目的产能。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与项目内容均不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募投项目的使用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外汇、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外汇、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同意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投资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61证券简称:创新新材公告编号:2023-042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67号),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32,594,23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1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9.85元,扣除本次发行发生的相关中介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957,956.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2,042,043.64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332,594,235.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149,447,808.6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4日全部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8月16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CQAA1B0253)。
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已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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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部分设备情况
(一)调整部分设备的必要性
因公司“年产80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和“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较早,所选设备及市场定位要求符合当时要求。随着国家“碳达标、碳中和”的目标要求以及市场对再生铝回收利用的要求;同时为满足工厂智能化、数字化改革需求,致力于打造智能化、数字化、绿色低碳工厂;也考虑近年来智能化设备和管理软件应用的不断升级及优化,公司决定对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设备进行调整。公司此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价格以最终成交价格为准。
(二)募投项目部分调整具体情况
1、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年产80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中以下设备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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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拟采购设备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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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拟对“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中以下设备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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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拟采购设备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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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设备的调整及变化,一是为了适应新工艺需求,二是为了更好的适应市场变化需求,三是为了更好的打造低碳、绿色、智能化工厂;上述设备的调整及变化,不会影响本项目的最终产品和应用领域,更能提高最终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调整后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不会产生重大变化。实际投入过程中,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三)本次调整对募投项目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设备的综合配套能力和智能化水平,提高生产经营效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调整,不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不实施新项目,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不改变募投项目的产能。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部分设备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仅涉及对“年产80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和“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部分设备的调整,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不实施新项目,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不改变募投项目的产能。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与项目内容均不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独立财务顾问对创新新材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对“年产80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和“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部分设备的调整,符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设备的配套能力和智能化水平,提高生产经营效率。本次调整仅涉及“年产80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和“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部分设备的调整,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不实施新项目,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不改变募投项目的产能,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与项目内容均不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权益。本次部分设备调整,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仅涉及对“年产80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和“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部分设备的调整,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不实施新项目,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不改变募投项目的产能。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与项目内容均不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事项。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61证券简称:创新新材公告编号:2023-043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考虑宏观经济影响,并结合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同意公司延长募投项目预计投产时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67号),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32,594,23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1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9.85元,扣除本次发行发生的相关中介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957,956.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2,042,043.64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332,594,235.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149,447,808.6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4日全部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8月16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CQAA1B0253)。
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已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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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公司募投项目预计投产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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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80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与“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于2022年1月启动建设,正逢全球公共卫生事件持续阶段,现场施工建设、进口材料设备供应和运输等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另一方面,为满足工厂智能化、数字化的改革需求,募投项目采购了大量进口的先进设备,相关设备等货周期平均在12-24个月,延长了项目的实施周期。此外,公司于2023年8月份完成了配套融资的发行工作,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中旬到位,在此之前募集资金未能募集到位,对于项目付款建设进度均有一定程度的影响。结合目前市场环境、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以及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年产80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的预计投产时间由2023年7月延期至2024年12月;将募投项目“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的预计投产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预计投产时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预计投产时间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80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的预计投产时间由2023年7月延期至2024年12月;将募投项目“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的预计投产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结合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延期事宜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因此,独立财务顾问对创新新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目前市场环境、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延期事宜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投产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61证券简称:创新新材公告编号:2023-044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