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5-04-30 23:25  宁波韵升(600366)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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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53,812,057.9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75,864,030.95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29,676,088.8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36.39%。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53,812,057.9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6.6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已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市以来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以2024年末公司总股本1,099,041,051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22,799,893股,即1,076,241,1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024年度现金红利0.5元(含税)。

该预案根据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而制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分红政策,也符合公司当前的客观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5一020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的两家全资子公司:宁波韵升磁体元件技术有限公司、宁波韵升新能源汽车材料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金额:2025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应付票据 24,035.80万元,银行借款27,500.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就2025年度对外担保作如下计划安排:2025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核定的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二)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日止。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全资子公司,主要情况如下:

(一)宁波韵升磁体元件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1年11月28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732113457Q

3、注册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小港安居北路20号

4、注册资本:12,000万元整

5、法定代表人:竺晓东

6、股权结构: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7、经营范围:大容量光盘、磁盘驱动器及其部件(VCM组件、DVD组件),磁电产品及配套件的研制、开发、制造;道路货运经营;自有设备出租,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计207,236.85万元,负债总额128,346.30万元,净资产78,890.55万元,2024 年 1-12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3,293.72万元,营业利润18,066.92万元,净利润15,019.24万元。

(二)宁波韵升新能源汽车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6年03月22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81N3D19

3、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木槿路211号

4、注册资本:34,500万元整

5、法定代表人:竺晓东

6、股权结构: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计37,771.31万元,负债总额18,883.31万元,净资产18,888.00万元,2024 年 1-12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048.86万元,营业利润3,346.82万元,净利润5,190.2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最高担保额度。具体担保事项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业务合作方共同协商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主要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预计额度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提升相关子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为控股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被担保企业信用情况良好,经营较为稳健,具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应付票据 24,035.80万元,银行借款27,500.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4%、4.63%。本公司除对子公司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5一021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1、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与债券;2、购买信托机构发行的信托计划产品;3、购买证券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4、投资国债、国债逆回购与企业债券;5、基金类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该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0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以上委托理财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理财产品,项目限定为:1、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与债券;2、购买信托机构发行的信托计划产品;3、购买证券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4、投资国债、国债逆回购与企业债券;5、基金类。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的期限,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及相关风险因素的影响,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具体实施。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

(2)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做好账务处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及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5一022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累计不超过1.5 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交易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的外币业务。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以真实的业务为基础开展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额度、有效期限及投入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1.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及上述业务的组合。

(四)交易对方

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与授权期限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批,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单一业务出具董事会决议。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对部分按照预算进行相应风险管理而开展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衍生金融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督查。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 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5一024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30,000万元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融资授信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补充流动资金,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30,000.00万元,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押汇、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内保外贷、内存外贷、资管计划、信托等各类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的融资额度详见下表:

2、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上述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的融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30,000万元,并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及子公司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金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二、有关授权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在本次授权有效期内代表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签署上述融资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5-026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十三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和《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2022年11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2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8月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及2022年3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7号),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96,734,116股新股。

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2,854,33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4,999,992.8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413,070.0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32,586,922.73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02,854,33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929,732,592.73元。上述资金已经于2022年11月14日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15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046.84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4,154.21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892.6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7,235.32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未投入使用余额为人民币77,235.32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9,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23,000.00万元,银行账户余额25,235.3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2022年11月修订)》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2022年11月修订)》等规定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11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包头韵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韵升发展”)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

3、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97,753,979.65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2,502,692.76元,并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2)01922号)。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256,672.41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于2022年12月9日发表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4月29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29,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 年1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7.3亿元。(公告编号:2024一004)。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23,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头韵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5,000 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4月”调整为“5000吨产能于2025年6月建成投产,剩余产能于2026年6月建成投产”。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十三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等相关规定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2022年11月修订)》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根据《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之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募集资金采用分阶段投入的方式。截至本年度末,公司募投项目尚在建设投资阶段,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80,849.74万元,剩余尚未投入的29,173.9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待项目实际投入使用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入。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5-028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截至2024年12月31日应计提各类减值(损失以“-”列示,下同)-11,096.64万元,具体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融资、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信用损失。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比例为:

经测算,截至2024年12月底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金额3,354.58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减值准备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准备;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将存货划分为不同的组合,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判断存货跌价计提组合时考虑在手订单、近期售价、存货库龄等因素的影响,具体如下:对于已有订单和合同对应的存货,按照合同价测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无订单和合同的存货根据近期平均售价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存货在考虑以上跌价准备计提方法同时,按照库龄组合计算存货跌价准备。

按库龄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依据:(1)对于在产品,库龄在6个月或12个月以内的存货预计可继续投入生产,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库龄在6个月或12个月以上的存货,根据废品的近期市场售价确定可变现净值;(2)对于产成品和发出商品,库龄在6个月以内的存货预计可继续实现销售,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库龄在6个月以上的存货预计难以销售,根据废品的近期市场售价确定可变现净值。

经测算,截至2024年12月底公司计提存货减值损失7,610.68万元。

2、商誉减值

本公司于每年末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经测算,截至2024年12月底公司计提商誉减值损失131.38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截至2024年12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1,096.64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1,096.64万元。上述数据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本着谨慎性原则进行计提,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5一029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

薪酬发放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召开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和监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中公司董事和监事薪酬部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791.2万元,具体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1、董事薪酬

按照聘任协议约定,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合计为税前人民币30万元。

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与职级、岗位和绩效挂钩。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合计为税前人民币474.4万元(含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薪酬)。

2、监事薪酬

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与职级、岗位和绩效挂钩。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2024年度薪酬合计为税前人民币163.8万元。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与职级、岗位和绩效挂钩。

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合计为税前人民币563万元(含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税前人民币10万元/人/年。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绩效工资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不领取董事津贴。

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绩效工资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不领取监事津贴。

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绩效工资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5一030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注:除上述修改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上信息均以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5-031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闫阿儒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闫阿儒先生所任职单位的相关规定要求,闫阿儒先生无法继续兼任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同时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闫阿儒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闫阿儒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因此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闫阿儒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阿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王健先生(候选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王健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接替闫阿儒先生同时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其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健先生:1968年8月出生,群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清华大学讲师、北京和利时电机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易能立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清能德创电气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董事等。

王健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