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马科技:子公司及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一审已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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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3月5日消息,汉马科技公告,其子公司上海徽融起诉山西福永升和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已判决,法院驳回上海徽融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96万元,公告费300.00元,由上海徽融负担。同时,汉马科技营销分公司起诉山西福永升和等买卖合同纠纷重审一审已判决,法院判决山西福永升和等支付公司营销分公司款项人民币7822.79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7822.79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26日起,按年利率5.775%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9.06万元,保全费5,000.00元,由公司营销分公司负担诉讼费5.76万元,山西福永升和等共同负担诉讼费43.29万元,保全费5,000.00元;公告费300.00元,由陈阳阳负担;鉴定费8万元,由公司营销分公司负担。上述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判决、裁定或执行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