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借款合同纠纷 龙净环保股东龙净实业持股被轮候冻结
每经记者 赵李南每经编辑 杨夏
11月3日,龙净环保(SH600388,股价14.92元,市值161亿元)发布公告称,其第二大股东之一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
公告称,龙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鑫拓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拓诚)合计持有龙净环保股份约1亿股(占龙净环保总股本的9.91%),为龙净环保第二大股东。其中龙净实业持有约8431万股龙净环保股份,鑫拓诚持有约2281股龙净环保股份。
公告介绍,本次龙净实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00.00%。龙净环保表示,其于11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
对于冻结的原因,龙净环保称系“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诉龙净实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并非龙净实业首次遭到司法冻结,此次冻结龙净实业所持龙净环保股份系轮候冻结。去年8月5日,龙净实业所持约8431万股龙净环保股份(无限售流通股)已被司法冻结及标记,冻结原因为“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龙净实业股权质押纠纷一案”。
龙净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龙净环保股份的表决权已无条件、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全部委托给紫金矿业(SH601899,股价12.17元,市值3204亿元)行使。紫金矿业及其全资子公司持股占龙净环保总股本的15.86%;合计控制龙净环保股份表决权占总股本的25.76%,为龙净环保控股股东。
“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不会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产生影响。”龙净环保表示。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211318975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