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净环保回复监管工作函 称控股股东未实际控制公司新能源业务
每经记者 赵李南每经编辑 陈俊杰
4月26日,龙净环保(SH600388,股价13.7元,市值148亿元)回复上交所《监管工作函》。
上交所要求龙净环保说明:“公司能否独立、自主开展新能源业务,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新能源业务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况。”
龙净环保称,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公司新能源业务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况。
在建工程大幅增长被问及
2023年底,龙净环保在建工程期末余额32.25亿元,同比增长220.97%。其中,年产5GWH储能电芯制造项目基础建设工程、克州乌恰县100万千瓦光伏项目(一期30万千瓦)、黑龙江多铜160MW风电项目均为新增项目,增长金额分别为8.74亿元、7.21亿元、4.94亿元。
但龙净环保的在建工程进度尚处于较低水平,无转入固定资产金额。同时,2023年龙净环保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共计23.04亿元。
上交所要求龙净环保补充披露本年度新能源业务的主要客户、供应商的名称、交易金额及占比、是否为关联方等事项。
“结合公司前期向控股股东收购新能源业务标的公司、新能源相关业务主要依托控股股东资源及优势等情况,说明公司能否对相关标的公司与在建工程项目实现有效控制,公司能否独立、自主开展新能源业务,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新能源业务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况。”上交所要求。
据龙净环保公告,其2023年新能源业务的主要客户包括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合计占业务比重约70%,其中紫金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占比为46.64%。
龙净环保表示,目前,福建紫金新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多铜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和紫金清洁能源(连城)有限公司负责人及多数董事会成员均由龙净环保委派,公司能够有效控制标的公司的业务经营、日常管理、财务管理等。
“公司拥有独立开展新能源业务所需的场所、资产、经营机构、专业团队,以及完整的业务体系,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销售及材料采购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定价公允,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公司新能源业务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况。”龙净环保称。
计提大额商誉减值被问及
2020年和2021年,龙净环保收购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德长)和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弘德)两家公司。
2023年,龙净环保对上述两家公司都计提了大额的商誉减值。其中,对台州德长计提商誉减值约2.32亿元,对江苏弘德计提商业减值约1.29亿元。
对此,上交所要求龙净环保结合台州德长、江苏弘德近年来营业总收入、净利润等相关业绩情况,说明公司近年来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是否存在利用减值对当期财务报表进行不当盈余管理的情形。
据披露,近三年台州德长营业总收入分别为2.89亿元、2.81亿元和1.7亿元,净利润分别约0.7亿元、0.4亿元和96.34万元。
“2023年度,因项目周边新核准危废处置企业增加,市场竞争加剧,且浙江省出台趋零填埋政策鼓励资源化项目,导致台州德长焚烧量下降,焚烧、柔性填埋和刚性填埋等危废处置价格显著下跌。台州德长的业绩受到较大影响,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预期严重下滑,管理层基于当前的情况,合理预计预测期数据,计提了减值准备2.32亿元。”龙净环保表示。
近两年江苏弘德营业总收入分别约为0.46亿元和0.56亿元,净利润分别约为-0.27亿元和-0.23亿元。
“2023年总体经济恢复不及预期,加之市场竞争加剧,全年焚烧及填埋业务销量、单价呈下降趋势,导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前期预测数偏差较大。管理层基于当前的情况,2023年度计提了1.29亿元商誉减值。”龙净环保表示。
此外,上交所还问及龙净环保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相关问题。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刘国梅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