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柳化股份收广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查股网  2025-07-04 21:23  柳化股份(600423)个股分析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广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公司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

7月4日,柳化股份(600423.SH)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17号)及《关于对陆胜云、黄吉忠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5】18号)。

根据决定书(一)披露,广西证监局在检查中发现柳化股份存在两项违规问题。其一,2021年至2024年三季度期间,公司对部分应按净额法核算收入的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核算,导致相关年度财务报告收入成本确认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其二,2022年至2024年2月,公司未按规定查询拟聘任董监高的诚信档案,违反了《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对此,广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公司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

决定书(二)明确指出,董事长兼总经理陆胜云、财务负责人黄吉忠对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广西证监局决定对二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并要求其于2025年7月10日15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接受监管谈话。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表示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整改,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能力。公司强调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