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贝卡收河南证监局责令改正及警示函,涉信披违规等多项问题

查股网  2025-05-23 20:32  瑞贝卡(600439)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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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公司未按规定在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报和年报、2023年半年报和年报、2024年半年报中披露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以及因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产生的资金占用事项。

近日,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瑞贝卡,600439.SH)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郑文青、朱建锐、胡丽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

公告披露,公司存在以下问题:未按规定在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报和年报、2023年半年报和年报、2024年半年报中披露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以及因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产生的资金占用事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及时披露;公司2023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部分董事、监事薪酬未经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七条第一款、《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并深刻认识到违规事项所涉内部管控在有效执行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对三会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并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目前,公司及董监高等相关人员已深刻认识到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管理等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进行了更新修订,制定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同时教育和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充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公司方面表示,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控合规化培训专业力度,采取定期及不定期方式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相关专业的培训,增强全员合规意识及提升公司治理执行的有效性;进一步明确实施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审慎从严要求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行为责任、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程序等,持续完善信息披露的长效机制。同时,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加强公司日常管理运作权责考核机制,持续提升信息披露业务复审执行力度,加大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及内控关键环节的过程控制与监督职能,确保公司日常管理及决策的制度化、流程化、科学化及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