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纺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因涉信披违规收山东证监局警示函

查股网  2025-05-23 16:28  华纺股份(600448)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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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2日,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但华纺股份未披露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近日,华纺股份有限公司(600448.SH)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警示函指出,2025年4月22日,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但华纺股份未披露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十项的规定。盛守祥作为公司董事长、闫英山作为公司总经理、刘水超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丁泽涛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华纺股份及盛守祥、闫英山、刘水超、丁泽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并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山东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华纺股份方面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山东证监局的要求,深刻反思并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和正确运用,提高规范意识,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山东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