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查股网  2023-12-14 00:00  宁夏建材(600449)个股分析

  股票代码:600449股票简称:宁夏建材公告编号:2023-060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219号建材大厦16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9日

  至2023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12月14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

  (二)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

  (三)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传真至本公司证券法务部。

  (四)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023年12月28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五)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219号建材大厦16层本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电话:0951-2085256、0951-2052215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449股票简称:宁夏建材公告编号:2023-059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余明清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需要,余明清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余明清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补选薛忠民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公司及董事会对余明清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附:薛忠民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

  个人简历

  薛忠民,男,汉族,1966年1月生,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玻钢院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北京玻璃钢研究设计院副院长、院长;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科技”)副总裁、副董事长、财务总监(代)、董事长;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材锂膜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建材(上海)航空复材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玻钢院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董事、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薛忠民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600449股票简称:宁夏建材公告编号:2023-057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度,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下同),将为所属9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34,935.60万元。

  ●公司为所属控股子公司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嘉华固井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该四家公司将分别以其与担保额度等值的资产作为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反担保。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3,550.00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次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24年度将为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34,935.6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3,55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11,385.60万元。

  (二)担保预计情况

  ■

  公司控股子公司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及宁夏嘉华固井材料有限公司将分别以其与担保额度等值的资产作为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反担保。公司为上述四家公司提供担保收取担保费,每笔担保额度的担保费计算标准为:借款期限在2年(含)以内的,按照担保额度的1%收取担保费;借款期限在2年(不含)以上的,按照担保额度的1.5%收取担保费。担保期间内不收取其他费用。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收取担保费。

  2024年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所属控股子公司内部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超过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的2/3,议案通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法定代表人王玉林,注册地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兴洲北街银川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5层1509室,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保税物流中心经营;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园区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与维护;机械设备租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租赁服务;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公司持有该公司55%的股权,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0%股权,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股权,天津瑞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该公司5%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64,714.00万元,负债总额124,916.7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24,441.35万元),净资产39,797.22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21,479.33万元,实现净利润635.44万元。截止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53,637.67万元,负债总额214,691.2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14,182.96万元),净资产38,946.45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75,672.70万元,实现净利润-3,085.85万元。

  2.吴忠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法定代表人贺宗林,注册资本31,000万元,注册地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刘家沟湾盐兴公路以南两公里、同土路以西;经营范围为新型建材制品、水泥、水泥熟料、机制砂、机制骨料及混凝土的制造与销售;房屋租赁、设备租赁、自有土地使用权租赁;与经营相关的咨询服务及其他材料销售;水泥用石灰岩开采。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6,950.01万元,负债总额30,975.3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0,911.38万元),净资产35,974.63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3,221.02万元,实现净利润4,394.92万元。截止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4,722.12万元,净资产33,007.35万元,负债总额31,714.7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1,630.88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8,338.20万元,实现净利润835.70万元。

  3.固原市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法定代表人马志锋,注册资本7,713万元,注册地固原市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经营范围为水泥、水泥熟料及水泥制品的生产与销售。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7,283.66万元,负债总额10,172.9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0,172.97万元),净资产7,110.68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6,530.12万元,实现净利润84.68万元。截止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6,920.90万元,净资产7,266.74万元,负债总额9,654.1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9,654.15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650.32万元,实现净利润156.06万元。

  4.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法定代表人朱春秋,注册资本22,800万元,注册地天水市秦州区关子镇,经营范围为水泥、水泥熟料、水泥制品的制造、销售。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该公司80%股权,天水永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公司20%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90,627.22万元,负债总额45,570.6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2,343.16万元),净资产45,056.54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67,436.79万元,实现净利润11,777.84万元。截止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93,186.93万元,净资产41,691.39万元,负债总额51,495.5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8,224.89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7,384.43万元,实现净利润4,468.12万元。

  5.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法定代表人李海峰,注册资本25,131万元,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老石旦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水泥、水泥熟料、水泥制品、固井复合材料、特性材料;收集、运输、储存、处置: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泥。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8,112.25万元,负债总额19,779.5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9,063.32万元),净资产18,332.68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2,566.22万元,实现净利润2,579.39万元。截止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5,835.86万元,净资产19,921.56万元,负债总额15,914.3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5,265.55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9,028.26万元,实现净利润1,588.88万元。

  6.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法定代表人李海峰,注册资本10,305万元,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西卓子山街,经营范围为水泥、水泥熟料及水泥制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混凝土骨料的生产与销售;经营石灰石、水泥生产所用的工业废渣;石灰岩的开采、加工及销售;水泥设备安装、维修;房屋租赁、设备租赁、技术咨询。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该公司97.04%股权,内蒙古西卓子山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公司2.96%的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0,339.16万元,负债总额21,887.7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0,692.78万元),净资产28,451.38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68,097.42万元,实现净利润4,741.76万元。截止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2,531.35万元,净资产29,369.33万元,负债总额23,162.0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2,079.82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8,804.27万元,实现净利润1,023.47万元。

  7.宁夏赛马科进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法定代表人张菊红,注册资本25,500万元,注册地银川经开区金凤工业园九号路北侧,经营范围为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外加剂、水泥制品、助磨剂的生产与销售,房屋租赁、设备租赁、让售材料、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与经营相关的咨询、服务。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2,103.81万元,负债总额20,199.0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0,079.70万元),净资产31,904.81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78,154.93万元,实现净利润2,565.02万元。截止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4,149.20万元,负债总额22,414.0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2,295.00万元),净资产31,735.17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8,605.66万元,实现净利润1,408.52万元。

  8.喀喇沁草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法定代表人吴昊,注册资本25,000万元,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头道营子村1组头道营388号,经营范围为水泥、水泥熟料及水泥制品生产与销售;大理岩矿开采与销售(仅限于办理《开采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用)。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5,012.42万元,负债总额36,316.0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5,565.45万元),净资产28,696.36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5,344.71万元,实现净利润1,649.72万元。截止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4,119.40万元,净资产25,302.67万元,负债总额38,816.7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8,177.06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13,194.59万元,实现净利润-2,384.97万元。

  9.宁夏嘉华固井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法定代表人李海峰,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盐池县城东顺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固井复合材料、水泥及其他新材料的制造及销售,技术服务。公司直接持有该公司50%股权,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0%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9,736.88万元,负债总额16,212.3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6,095.42万元),净资产3,524.50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2,209.12万元,实现净利润1,023.85万元。截止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4,941.69万元,净资产4,142.94万元,负债总额10,798.7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0,686.86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0,284.48万元,实现净利润1,356.7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就本次担保事项公司与所属控股子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在审定担保额度内,按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公司对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所属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在对被担保人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公司对本次提供担保的所属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且所属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将以其与担保额度等值的资产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此次担保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后决定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各被担保方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所属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将以其与担保额度等值的资产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此次担保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所属控股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担保事项是在对被担保各主体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股票代码:600449股票简称:宁夏建材公告编号:2023-056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

  ●本事项尚需提交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拟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具体信息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大华事务所成立于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首席合伙人:梁春;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名,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名)。2022年度(经审计)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61,034.29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9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朱珉东,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

  (2)签字注册会计师2:李云英,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鹏练,2006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1年1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审计收费

  公司结合行业标准、审计服务质量及审计工作量等因素与大华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2023年度审计费用总计不超过12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不超过8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33万元,均与上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与会委员一致认为:经核查,大华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请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事务所为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事务所在其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开展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和各项专项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大华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大华事务所为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审计服务机构,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大华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聘请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宁夏建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之事前认可意见》

  (二)《宁夏建材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之审核意见》

  (三)《宁夏建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四)大华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及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股票代码:600449股票简称:宁夏建材公告编号:2023-053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12月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上午9:00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玉林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制定《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及调整报告》(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制定《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及调整报告》及《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中后期发展规划》。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所属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总计不超过294,000万元。其中60,000万元为到期续借款项,234,000万元为新增借款。上述借款利率按与银行协商的利率确定,公司及所属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分批提款。借款情况具体如下:

  (一)公司本部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1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年;固定资产项目借款不超过3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5年。

  (二)所属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4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

  (三)所属吴忠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28,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

  (四)所属固原市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1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

  (五)所属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21,000万元,期限为1年。

  (六)所属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6,000万元,期限为1年。

  (七)所属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14,000万元,期限为1年。

  (八)所属宁夏赛马科进混凝土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

  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

  (九)所属喀喇沁草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32,000万元,期限为1年。

  (十)所属宁夏嘉华固井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2,000万元,期限为1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4票,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公司2024年度与公司关联方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签署日常性关联交易合同,合同总金额约为694,751.82万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鉴于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玉林、余明清、于凯军、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工作需要,余明清申请辞去公司董事等职务,同意补选薛忠民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决定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下午14:3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方式及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9:15-15:00),就本次董事会通过的第一、二、七、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四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0)。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股票代码:600449股票简称:宁夏建材公告编号:2023-054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上午10:00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彧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公司2024年度与公司关联方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签署日常性关联交易合同,合同总金额约为694,751.82万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股票代码:600449股票简称:宁夏建材公告编号:2023-058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需要提交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公司关联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是基于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关联人回避事宜:鉴于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玉林、余明清、于凯军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事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王玉林、余明清、于凯军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将根据政府部门出具的行业标准指导价、招标、市场比价、关联方提供给非关联第三方的价格等为依据确定,体现了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玉林、余明清、于凯军回避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

  截止目前,公司2023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合同金额比预计金额少111,181.54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马物联”)向关联方提供的数字物流服务业务实际发生金额少于预期;公司所属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水泥熟料金额少于预期。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预计情况

  预计2024年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建材集团控制的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总计约694,751.82万元,具体如下:

  ■

  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合同金额比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增加241,541.62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控股子赛马物联将继续加快数字物流业务开拓力度,预计向关联方提供的数字物流服务业务将继续增加,同时该公司预计向关联方销售油气、轮胎业务增加。另外,公司所属部分公司将向关联方购买原煤等产品将有所增加。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中国建材集团是全球最大的综合性建材产业集团、世界领先的新材料开发商和综合服务商。注册资本171.36亿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及其相关配套原辅材料的生产制造及生产技术、装备的研究开发销售;新型建筑材料体系成套房屋的设计、销售、施工;装饰材料的销售;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仓储;建筑材料及相关领域的投资、资产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会展服务;矿产品的加工及销售;以新型建筑材料为主的房地产经营业务和主兼营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中国建材集团总资产7,029.62亿元,净资产2,346.73亿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99.82亿元,实现净利润221.10亿元。

  中国建材集团持有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45.02%的股份,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9.03%的股权,中国建材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其他主要关联方情况

  其他主要关联方是中国建材集团控制的企业,主要名单如下:

  ■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与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中建材(合肥)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建材(合肥)粉体科技装备有限公司、徐州中材装备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中材机电备件有限公司、中材(天津)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天津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备品备件购买、设备维修及技术改造服务、工程施工、销售产品等;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北秦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采购设备、备品备件等;与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购买产品、销售产品等;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采购备品备件、接受产品检验、标准化评审、技术提升等服务;与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及其所属单位宁夏安普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非金属矿工业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矿山储量监测、勘查、核实、安全评价等服务;与中建材国际物产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购买原煤;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购买耐火材料、接受技术服务等;与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接受技术服务等;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中国中材进出口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内容主要为购买产品、销售产品、提供网络货物运输服务等。

  (一)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球最大的水泥技术装备工程系统集成服务商,也是国际水泥技术装备工程市场少数具有完整产业链的企业之一,提供研发设计、装备制造、土建安装、矿山服务、生产运维等“一站式”系统集成服务。

  (二)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特种纤维复合材料领域集研发、设计、产品制造与销售、技术装备集成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中建材国际物产有限公司立足于大宗商品综合服务、大型装备进出口、国际产能合作、现代制造智能服务业等领域,通过全球资源整合、供应链整合及业务模式创新,致力于打造全球冶金原料、钢材贸易与配送业务、煤炭、装备EPCEP工程及设备技术进出口业务等材料贸易及海外资源开发的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平台和价值创造者。

  (四)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节能环保产业,围绕节能环保工程、装备制造、建筑节能材料三个主业,拥有领先的余热余压利用技术,水泥余热发电市场占有率较高。

  (五)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检验检测、认证评价、检测仪器及智能制造、计量校准、科研及技术服务五大业务平台,为客户提供质量、环保、绿色、安全、健康、节能等领域的检验检测、认证评价、鉴定、咨询、培训、仪器装备等技术服务及综合性解决方案。

  (六)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主要从事非金属矿业和地勘服务业两大主业。其中非金属矿业包括非金属矿开发,矿物功能材料研发、制造、销售,矿业权经营;地勘服务业包括资源地质勘查、地理信息测绘、地灾防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地质勘察。

  (七)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耐火材料品种最全、服务领域最广、出口产品最多的综合型耐火材料服务商。

  (八)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耕行业多年,秉持“让企业与科技连接更便捷”的使命,以企业ICT增值分销为基础,为客户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和服务。

  (九)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和骨料的生产及销售。

  (十)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和骨料的生产及销售。

  (十一)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石膏板、防水材料、涂料三大业务为核心,是全球最大的石膏板龙骨产业集团,防水业务规模位居行业前三,涂料业务中华老字号百年“灯塔”服务大国重器。

  上述企业与公司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资信较好。公司及其控股的公司与上述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能够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

  四、交易定价政策

  (一)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设备、备品备件等商品:将通过招标、关联方提供给非关联第三方的价格等为依据确定。

  (二)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技术改造、设备维修、产品质量检验、标准评审、矿山储量监测、勘查、核实、安全评价等技术服务:将根据政府部门出具的行业标准指导价、招标、关联方提供给非关联第三方的价格等方式为依据确定。

  (三)向关联方销售水泥、熟料等产品将根据招标、市场价格等方式为依据确定。

  (四)向关联方提供数字物流服务价格将根据招标、市场价格并结合物料运输起止地点距离为依据确定。

  公司将根据以上定价政策要求具体的关联交易主体提供单项关联交易的定价说明,并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宁夏建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之事前认可意见》。

  (二)《宁夏建材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之审核意见》。

  (三)《宁夏建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股票代码:600449股票简称:宁夏建材公告编号:2023-055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4月7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证监会2023年8月1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8月4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提名、选举和更换、职责及履职方式等条款作如下修订:

  ■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章程作上述修改后,序号相应顺延。

  公司本次修改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网公告附件

  修改后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