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1日14点
召开地点:公司新基地304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0日
至2024年6月21日
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15:00至2024年6月21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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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关联采购一一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具体包括:成都华川电装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博通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2)关联销售一一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具体包括: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八届二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0号、临2024-024号及公告附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15:00至2024年6月21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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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单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有书面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6月18日(上午8:00一11:0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电话:(0451)86528172
3)传真:(0451)56186026
4)邮编:150060
5)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征仪南路6号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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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关联采购一一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具体包括:成都华川电装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博通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2)关联销售一一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具体包括: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