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新材: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23日晚间,时代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2日和2024年10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确认,除已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编辑 孙倩)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23日晚间,时代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2日和2024年10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确认,除已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编辑 孙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