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ST九有及时任董事长肖自然等被公开谴责

中新经纬7月12日电 12日,上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下称《公开谴责决定》)。
据《公开谴责决定》,经查明,2024年1月30日,*ST九有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3015万元左右,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1734万元左右,2023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以下简称净资产)为3469万元左右。
2024年4月30日,*ST九有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更正公告》,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有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及相关利息3673万元。业绩预告更正后,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787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2579万元,净资产为-314万元。公司2023年度期末净资产由正转负。
2024年4月30日,*ST九有披露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787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2579万元,净资产为-314万元。因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交所指出,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ST九有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业绩进行客观、谨慎的估计,确保预告业绩的准确性。*ST九有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中预计净资产为正值,但实际净资产为负值,业绩预告不准确,公司股票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严重影响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同时,公司迟至2024年4月30日才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5条、第5.1.4条、第5.1.5条、第5.1.10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肖自然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王能海作为公司经营管理主要人员,时任财务总监金铉玉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宇飞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第5.1.10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ST九有及时任董事长肖自然、时任总经理王能海、时任财务总监金铉玉、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宇飞予以公开谴责。
公开资料显示,*ST九有主要从事综合性营销服务和化妆品销售业务,业务覆盖线下场景营销、线上媒体推广,满足客户跨媒体、多渠道的品牌曝光和产品推广的营销需求。
二级市场上,*ST九有12日收涨1.46%报1.39元/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