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476 公司简称:湘邮科技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证券代码:600476公告编号:临2023-025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3日通过专人、传真或邮件的方式传达至各位董事;
(三)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半年度报告摘要见2023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半年度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5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同时发表了赞成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3、《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3年9月14日14:30在北京丰台区南三环东路25号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76证券简称:湘邮科技公告编号:2023-026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4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25号湘邮科技北京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4日
至2023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8月29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时,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于2023年9月8日9:30-11:30,13:3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联系人:石女士戴女士
联系电话:0731-88998817、88998856
传真:0731-88998859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证券代码:600476公告编号:临2023-027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缩短公司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效率,公司拟与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额度2亿元。
●本次保理融资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发生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金额1.48亿元。
一、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本次用来进行保理融资的应收账款主要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分公司所欠公司的应收账款。融资额度2亿元,融资期限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为止(相关具体协议起止日期以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合同文本为准)。该额度包含在《关于向有关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申请2023年度融资议案》的融资额度内。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环宇邮电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9.12%股权,环宇邮电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持有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发生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金额1.48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002-2
法定代表人:高木兴顺
主要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公共设施、房屋、基础设施租赁业务;信息通信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车辆)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租赁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2022年经审计的总资产12.70亿元,净资产2.14亿元,营业收入6,800.79万元,净利润1,787.55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环宇邮电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9.12%股权,环宇邮电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持有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保理业务相关内容
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方式采用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保理融资费率,参照行业、市场价格水平,以同期相应期限的央行LPR为基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本次保理业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经营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根据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平公允,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进行上述交易而对当事对方形成依赖。
五、本次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5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两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和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本次拟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诚信的原则,此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为:本次公司拟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可以缩短资金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该关联交易事项根据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该关联交易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证券代码:600476公告编号:临2023-028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3日通过专人、传真或邮件的方式传达至各位监事;
(三)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次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所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2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