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及产品相关的商品期货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合理调度资金;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
(四)公司内审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日常经营需要为前提,不以套利和投机为目的,可借助期货市场的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产品及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提升经营业绩的稳定性。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若因市场形势和公司经营情况需要调整交易资金额度或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情形,将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4-019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远”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聚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的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2、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2023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7、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7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关于2024年度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19、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1、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4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公告》。
22、关于2024年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2024年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关于制定《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4、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5、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6、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4-021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8,145,303.2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1,718,828.5元。公司2023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鉴于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4-022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或“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10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9人。
2023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0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4.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11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8家,主要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等。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0.69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 年已审结的案件1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冯建林
冯建林,合伙人,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年起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审计及上市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亚香
刘亚香,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进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等各类专业服务,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张骏
张骏,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担任过交运股份、先惠技术等多家上市公司质控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8万元。该笔费用系按照该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4年度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8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并对其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上会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上会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我们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有着清晰认识,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认真、扎实地开展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4-020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远”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志锋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的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23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旨在解决子公司正常运营所需的银行融资业务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本次担保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2、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3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1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公告》。
15、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6、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4-026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持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检查和减值测试,当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2,805,904.62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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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利润总额减少72,805,904.6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49,014,171.66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并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4-029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和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董事、监事薪酬方案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自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之日止。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董事薪酬(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10万元人民币/年(含税),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非独立董事津贴均为每人1万元人民币/年(含税),非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二)监事薪酬(津贴)标准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监事津贴均为每人1万元人民币/年(含税),监事津贴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在公司及各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上述薪酬(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4-025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3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终止后,公司将合理统筹资金安排,确保相关项目稳步落地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二、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基于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经审慎决策,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鉴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审核意见如下:
因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基于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同意《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四、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后续融资计划等诸多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4-027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结合公司及关联方的业务特点,预计2024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向关联方端瑞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端瑞科技”)销售储能系统集成设备等产品,关联交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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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2023年同类业务营业收入。上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上表是对自2024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4日期间将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端瑞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D299J82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099号
法定代表人:张盼盼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23年11月1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池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池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蓄电池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张盼盼持股72.50%,深圳科力远数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8%,海南兴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5%,苏美龄持股3%,陈义芬持股1%。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端瑞科技第一大股东、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兼执行董事张盼盼为公司原总经理助理张欢欢的亲属,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端瑞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端瑞科技作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正常,具有交易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端瑞科技因其经营发展需要,拟通过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下达订单的方式采购公司储能系统集成设备等产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端瑞科技销售该等产品。
上述关联交易本着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与公司储能市场客户渠道之一端瑞科技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是为了满足公司储能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符合交易各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4-028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3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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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项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此次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4-030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14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41F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4日
至2024年6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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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议案18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议案19及议案20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8-1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3、议案15、议案1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3: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15及议案16:基于谨慎性原则,涉及董事、监事本人薪酬议案时,对应人员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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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法人印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2、登记时间:2024年6月7日(星期五),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一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联系人:李小涵
联系电话:0731-88983638
邮箱:corun@corun.com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4-031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提请授权事宜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授权董事会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保证公司财务安全的前提下,择机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事宜,授权期限为本次授权相关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一一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四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实际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股票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项授权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该授权议案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时机等;
(三)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四)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五)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六)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七)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应条款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或备案,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九)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十)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十一)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二)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