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3-12-12 03:45  亨通光电(600487)个股分析

执行董事:谭会良 王强

注册资本:18,020(欧元)

注册地址:Van Heuven Goedhartlaan 13D, 1181LE Amstelveen, the Netherlands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5,013.24万元,负债总额为64.0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4.07万元,净资产为24,949.18 万元,负债率为0.26%;2022年营业收入为1,368.15万元,净利润为1,210.04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30,426.17万元,负债总额为52.1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2.13万元,净资产为30,374.03 万元,负债率为0.17%;2023年1-9月份营业收入为224.11万元,净利润为39.88 万元。(未经审计)

35. Comverge Tecnologías S. de R.L. de C.V.

法定代表人:谭会良

注册资本:8,820 万(比索)

注册地址:AV.CONSTITUYENTES PTE 206,EX-HACIENDA EL JACAL,612

该公司于2023年成立,没有2022年度财务数据。

截止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3,202.44万元,负债总额为134.9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34.98万元,净资产为3,067.46 万元,负债率为4.21%;2023年1-9月份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为-56.55 万元。(未经审计)

36、西安西古光通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司正中

注册资本:22,725.2774万(元)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园信息大道18号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63,292.52万元,负债总额为41,262.98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18,3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0,262.98万元,净资产为22,029.55万元,负债率为65.19%;2022年营业收入为67,729.55万元,净利润为1,181.98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88,866.39万元,负债总额为68,351.43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17,2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9,151.43万元,净资产为20,514.96万元,负债率为76.91%;2023年1-9月份营业收入为63,766.09万元,净利润为-1,514.58万元。(未经审计)

37、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明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兴业路西侧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40,560.74万元,负债总额为29,421.07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4,866.9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1,830.12万元,净资产为11,139.67万元,负债率为72.54%;2022年营业收入为23,237.36万元,净利润为-580.96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45,178.23万元,负债总额为33,974.39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6,175.1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5,302.34万元,净资产为11,203.84万元,负债率为75.20%;2023年1-9月份营业收入为20,137.22万元,净利润为64.17万元。(未经审计)

38、PT Voksel Electric Tbk.

法定代表人:David lius

注册资本:1万亿印尼盾

注册地址:MenaraKarya 3rd Floor, Suite D, Jalan HR Rasuna Said Block X-5 Kav. 1-2 Jakarta 12950 Indonesia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18,634.63万元,负债总额为86,634.86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24,301.3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1,767.02万元,净资产为31,999.77万元,负债率为73.03%;2022年营业收入为117,233.47万元,净利润为-8,388.43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140,445.67万元,负债总额为104,917.76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26,553.5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97,256.42万元,净资产为35,527.90万元,负债率为74.70%;2023年1-9月份营业收入为100,780.35万元,净利润为1,590.09万元。(未经审计)

上述被担保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上述被担保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内容及相关授权

本次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为2024年度。上述担保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按实际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公司一切与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或作为担保人的子公司承担。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风险可控。本次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结合《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认为:

1.为了保证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公司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总额为人民币2,342,200万元、欧元1,200万元、美元36,733万元的担保,担保有效期为2024年度。

2.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不存在为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提供担保及其他违规担保。

3.公司能够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审查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4.本次2024年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无任何依赖,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企业提供全额担保,少数权益股东未参与公司控股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该担保事项旨在保证控股企业正常运营,并满足其正常的资金需求。各控股企业无重大违约情形,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627,634.91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118,935.03万元(未经审计);全部为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担保,上述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8.68%,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88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如下:

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90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卫兴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等七项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亨通光电:2023-080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风险可控。本次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公告》(亨通光电:2023-081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亨通光电:2023-082号)。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附件:《亨通光电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亨通光电:2023-083号)。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公司2024年度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附件:《亨通光电关于开展与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亨通光电:2023-084号)。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亨通光电:2023-085号)。

七、审议通过关于《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利用财务公司资金融通管理平台,扩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亨通光电:2023-086号)。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89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2名。会议由董事长崔巍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等二十一项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崔巍、钱建林、鲍继聪、尹纪成、李自为、谭会良、陆春良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亨通光电:2023-080号)。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考虑到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总额为人民币2,342,200万元、欧元1,200万元、美元36,733万元的担保。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风险可控。本次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尹纪成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公告》(亨通光电:2023-081号)。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及融资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续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0亿元(含等值外币),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亨通光电:2023-082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6亿美元(或等值货币),董事会授权公司外汇业务管理部门在6亿美元(或等值货币)额度内签署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附件:《亨通光电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亨通光电:2023-083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了规避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期权等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公司决定开展铜、铝、铅、锡及螺纹钢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公司2024年度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附件:《亨通光电关于开展与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亨通光电:2023-084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2024年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3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亨通光电:2023-085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财务公司依据协议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利用财务公司资金融通管理平台,扩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崔巍、钱建林、鲍继聪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亨通光电:2023-086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鉴于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建峰担任公司总经理,特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钱建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新任委员的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亨通光电:2023-087号)。

十、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制定〈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职责和科学决策,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公司依据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更新制定《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制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更新制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制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更新制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制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更新制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制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更新制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更新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修订本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亨通光电:2023-088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作出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于2023年12月28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十三项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亨通光电:2023-091号)。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91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22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7日

至2023年12月28日

投票时间为:自2023年12月27日15:00至2023年12月28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1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和崔根良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一63430985

传真:0512一63092355

邮箱:htgd@htgd.com.cn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2288 号亨通光电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5200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82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同时为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仅限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计划如下:

一、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计划

为满足经营及融资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续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0亿元(含等值外币),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二、综合授信业务办理授权

为提高融资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人决定并签署办理授信事宜中产生的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单笔融资授信另行审议。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2024年度。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83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董事会授权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与必要性

随着公司国际化战略的不断深入推进,近几年公司海外业务销售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同时,公司通过海外并购以及新建产业基地,以不同货币计价的海外资产也在快速增长,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公司决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积极应对汇率市场变动带来的风险。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 为规避出口业务中远期收汇的汇率波动风险,对于外币应收账款及外币预期收汇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锁定相应订单的销售收入。

2. 为规避进口原材料及设备业务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应付账款及外币预期付款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锁定进口原材料及设备的成本。

3. 为规避海外并购业务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应付的外币投资款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锁定海外并购成本。

4. 为规避所持有外币长期股权投资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计价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防范汇率波动造成的股权投资价值减值。

5. 为规避外币融资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计价的借款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锁定外币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