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生领域反垄断首案打板津药药业,公司两年三次被罚过亿
根据津药药业4月11日披露的公告,津药药业(600488.SH)发布公告称,控股孙公司天津天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科技”)收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由于医药科技在销售氟尿嘧啶注射液时存在“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协议的行为”以及“达成并实施分割销售市场协议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医药科技作出罚款2988.43万元(医药科技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3%)的处罚决定,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氟尿嘧啶注射液是一款抗肿瘤领域的一线药物,用于临床化疗的抢救用药,可以说是一款救命药。
这也是津药药业第三次受到反垄断处罚,两年里累计罚款金额超1亿。
上海民生领域反垄断首案
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官网上,该案被称为“上海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首案”。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下发给津药药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反垄处【2023】3220190101519号)披露,医药科技在销售氟尿嘧啶注射液时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协议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达成并实施分割销售市场协议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资料显示,津药药业持有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耀药业”)62%的股权,金耀药业持有医药科技100%股权。
津药药业2022年半年报显示,氟尿嘧啶注射液作为公司的拳头产品,在同通用名竞品中占有率超过1/3,同时在抗代谢肿瘤药大类中的占比逐年上升,巩固了其在消化道肿瘤治疗上的金标准地位。
根据上海市场监管局官方公众号4月10日发布的消息,医药科技与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的价格”“分割销售市场”的垄断协议行为,是上海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以来,处罚的首案。
2988.43万元的罚款,是根据医药科技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的3%计算得出。津药药业称,罚款金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0.81%和26.43%。
津药药业表示,对医药科技的罚款金额已相应减少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2.83万元。
津药药业还称,事件发生后已责令相关部门按要求立即组织整改,主动调整氟尿嘧啶注射液价格。医药科技主动参加各省开展的氟尿嘧啶注射液带量采购项目,目前中标地区已根据当地实际中标价格政策执行。
两年三罚1.02亿
此次被罚的医药科技被反垄断处罚之前,医药科技的母公司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也因垄断遭受过处罚。
金耀药业因滥用在中国卡莫司汀注射液市场的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卡莫司汀注射液,被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反垄断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处金耀药业2019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二的罚款,计2772.13万元。2023年3月16日,津药药业披露了次处罚。
津药药业公告称,罚款金额占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91%和23.79%,占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0.74%和25.51%。上述罚款将相应减少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8.72万元。
津药药业2022年报披露,归母净利超3540万,同比降27.25%。若没有这两次处罚,净利润将会大大高于2022年。
除了子公司和孙公司被反垄断处罚过,津药药业自身也因反垄断被罚。
2021年4月27日,津药药业因以协议形式对醋酸氟轻松原料药销售市场进行划分,并变更、固定醋酸氟轻松原料药价格,排除限制了醋酸氟轻松原料药销售领域的竞争,这同样属于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垄断行为,被天津市场监管委员会没收违法所得889.785万元,并处2019年销售额4%的罚款3512.47万元,两项合计罚没4402.26万元。
津药药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全国甾体激素行业协会会长单位,之前股票简称是“天药股份”。
年报中曾披露,金耀药业以水针制剂产品为中心,打造了急救药、短缺药为核心的产品群。公司正着力打造全国急救药、短缺药品种规格最全的企业,并以此提升整体水针剂产品的市场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