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10-30 00:00  方大特钢(600507)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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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507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4.5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特钢关于2024年第一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51)。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4,344,25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5%,购买的最高价格为4.04元/股、最低价格为3.51元/股,均价约为3.8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3,373,091.2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特钢关于2024年第一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4)。

  2、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5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特钢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66)。

  2024年10月1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42.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4.20元/股,最低价格为4.06元/股,均价约为4.17元/股,已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2.463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特钢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居琪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兆春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雪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居琪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兆春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雪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居琪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兆春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雪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07证券简称:方大特钢公告编号:临2024-073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0月29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材料。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昌方大海鸥贸易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敞口)金额5,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07证券简称:方大特钢公告编号:临2024-074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0月29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材料。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07证券简称:方大特钢公告编号:临2024-075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昌方大海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海鸥贸易”)。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敞口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昌海鸥贸易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敞口)金额5,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在不超过上述范围内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决议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次对外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南昌海鸥贸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昌海鸥贸易经审计(合并后)的总资产35,828.15万元,负债23,598.04万元,资产负债率65.86%;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37,798.25万元,净利润3,964.87万元。

  三、公司尚未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用于南昌海鸥贸易生产经营,南昌海鸥贸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可以保障公司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主要用于被担保方生产经营;被担保方具有债务偿还能力,可以保障公司利益。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本次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10,500万元(包含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含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53%;其中,公司(含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310,500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68%。

  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07证券简称:方大特钢公告编号:临2024-076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

  注:钢铁业包括汽车板簧、弹簧扁钢、优线、螺纹钢、贸易类以及与公司主营业务关联度较小的其他业务。

  二、产销量情况

  单位:万吨

  ■

  注:销售量中含本期对子公司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弹簧扁钢的销量8.85万吨。

  上述生产经营数据为公司内部统计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所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