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进一步推动新建居住建筑光伏高质量发展
转自:中国电力新闻网
中国能源新闻网讯(朱碧琳)11月29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促进新建居住建筑光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推动本市新建居住建筑光伏高质量发展,稳妥推进新建居住建筑和光伏设施同步开发建设。提出将光伏开发与城市更新建设有机融合,推动居住建筑与光伏设施同步设计建设,充分、有序、高效利用城市居住建筑资源。发挥上海能源技术装备优势,加强高效光伏电池技术、光伏建筑一体化、智能运维技术创新,打造符合超大型城市发展需要的居住光伏示范。
《意见》明确,居住光伏建成后,地产企业持区房管部门出具的住宅小区公共收益账户信息证明文件,与供电公司签订光伏项目购售电合同,合同中应明确项目并网点数量、各自然幢装机容量、收益账户等信息。由市电力公司提供一站式并网服务,同步开展建筑供电、光伏并网受理,确保居住建筑和光伏项目可同步装表接电。多业主建筑采用全额上网模式,发电量按自然幢计量;单业主建筑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模式,发电量按户计量。2023~2025年,新建居住光伏规模超过10万千瓦。2026~2035年,推动光伏薄膜、光伏幕墙等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和规模化、市场化应用,新建居住光伏规模超过50万千瓦。
责任编辑:高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