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103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4日 11点0分
召开地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4日 至2024年9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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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和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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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24年9月3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8:30到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9层天富能源证券部
邮政编码:832002
联系电话:0993-2901128
传真:0993-2904371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9日
授权委托书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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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101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8月19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进行逐项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临104《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4,500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可以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4,500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临105《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临106《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办理金额不超过1.10亿元的并购贷款业务,贷款期限5年,利率不超过3.49%,专项用于公司置换前期支付收购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供一业”供电和供热移交改造项目资产的资金,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目前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同意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增共计13,900.00万元,本次调整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为157,200.00万元。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刘伟先生、张高峰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临107《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间接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2亿元,用于其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此次担保系前次担保的到期续保,具体如下:
7.01、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在交通银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天富集团在交通银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02、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在民生银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天富集团在民生银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借款提供担保。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03、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在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天富集团在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借款提供担保。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04、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在中航租赁办理不超过2亿元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天富集团在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不超过2亿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议案及其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刘伟先生、张高峰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临108《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8、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其子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临103《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