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房地产经营情况简报

查股网  2025-10-16 03:55  黑牡丹(600510)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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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维权) 公告编号:2025-040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房地产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等要求,现将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房地产项目主要经营情况披露如下:

1、重大变动情况:2025年第三季度未发生房地产储备的重大变动、重大项目投资成本的重大变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收购或出售子公司达到重大披露标准等应当披露的情况。

2、项目储备情况:2025年第三季度末,未开工的土地面积16.88万平方米(其中未开工的权益土地面积16.88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41.60万平方米(其中权益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41.60万平方米)。

3、开工竣工情况:2025年第三季度,未有新开工项目;竣工面积16.78万平方米(其中权益竣工面积16.78万平方米)。

4、销售情况:2025年第三季度,实现签约面积2.67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7.84%,(其中权益签约面积2.09万平方米,同比减少5.86%);实现签约金额人民币36,797.89万元,同比增加79.16%(其中权益签约金额人民币29,128.80万元,同比增加109.59%);签约面积同比减少而签约金额同比增加,主要系因产品结构不同导致的平均销售单价存在差异所致。

5、出租情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房地产出租面积为19.76万平方米(其中权益出租面积19.24万平方米),2025年第三季度取得租金收入为人民币1,003.34万元(其中权益租金收入为人民币968.16万元)。

由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阶段性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5-039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8-9月,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黑牡丹”)新增签署对外担保合同人民币37,000.00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2025年8月1日,因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建设向银行申请贷款事宜,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常州新区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黑牡丹建设与工商银行常州新区支行签署融资业务合同提供不超过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2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2025年9月22日,因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纺织向银行申请贷款事宜,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常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纺织与中信银行常州分行签署融资业务合同提供不超过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5年9月29日,因公司全资子公司达辉建设向银行申请贷款事宜,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常州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达辉建设与民生银行常州分行签署融资业务合同提供不超过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4月18日和2025年5月12日分别召开了十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子公司拟申请融资额度及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融资额度、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8,240万元的融资额度,公司子公司为越南纺织项目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700万美元(或等额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见公司公告2025-010、2025-018、2025-027)。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

被担保人: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24,0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被担保人:黑牡丹纺织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7,0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

被担保人:常州达辉建设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6,0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资金用于三家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三家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十届七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子公司拟申请融资额度及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25-010、2025-018)。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92,925.17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7.89%,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61,660.00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95%。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