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16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马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尔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谈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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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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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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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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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末,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无限售流通81,323,2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位于公司2024年9月30日股东名册的第二位。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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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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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2008年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9,500万元人民币认购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份额,截至2024年9月12日基金完成清算并出具清算报告,公司累计收回本金9140.43万元,累计收到分配金额20,291.88万元,后续公司将配合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度后续分红规划的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4,025,970,36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53,048,008股,即以3,972,922,36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2元(含税)。2024年7月16日,公司发布了《方大炭素2024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年7月24日完成现金红利发放。
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3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3个月内。鉴于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4.33元/股(含),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2024年10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4.33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6.33元/股(含)。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截至2024年10月25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6,109.88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0%,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1,030.5281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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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马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尔琴会计机构负责人:谈虹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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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马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尔琴会计机构负责人:谈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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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马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尔琴会计机构负责人:谈虹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