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与中国电财发生的存贷业务和资金融通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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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智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注册资本:8295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营业务: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永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
注册资本:28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公司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凯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注册资本:2178986.0711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监会等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公司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注册资本:1538722.3983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1.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大集团”)持有公司65.53%的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网持有英大集团100%的股权,是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国家电网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国家电网持有中国电财51%股权,英大集团持有中国电财49%股权,国家电网是中国电财最终控股股东。
3.公司董事长杨东伟任广发银行董事。
4.公司董事、总经理马晓燕任华夏银行董事。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
1.销售采购: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采购产品、接受劳务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2.存贷业务:存款主要是公司及其控股产业类公司在中国电财的存款和公司控股金融类公司在广发银行的存款;综合授信是中国电财、广发银行和华夏银行向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
3.经营租赁:经营租赁收入是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为了日常经营及办公需要将部分物业出租给关联方收取的租金和物业费;经营租赁支出是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为了日常经营及办公需要租赁关联方的物业支付的租金和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4.资金融通:利息支出主要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关联方拆入资金支付的利息和关联方认购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发行的债券发生的利息支出;利息收入主要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关联方拆出资金或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5.金融业务:
5.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主要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服务而收取的手续费、咨询费和佣金等收入。
5.2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主要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为开展业务而向关联方支付的手续费、中介费和佣金支出等费用。
5.3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主要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的规模。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1.销售采购:公司向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销售采购产品和劳务,绝大多数合同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取得,此类合同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中标条件确定,其他合同由双方参照市场价协议确定。
2.存贷业务:中国电财给予公司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主要商业银行为同类存款提供的利率,不低于中国电财为国家电网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同类存款利率;广发银行和华夏银行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提供存贷款服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存贷款利率,双方协商确定。
3.关联租赁: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因日常经营与办公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经营租赁由出租方与承租方根据租赁物业周边市场租金水平协商定价。
4.资金融通:借入资金和债券发行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不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和债券发行市场利率执行,具体融资利率由关联方根据融资人的信用风险状况、融资期限等协商确定,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浮动。
5.金融业务:与关联方在信托业务方面开展合作、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收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由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关联方综合考虑信托业务中对资金用途、还款方式、风控措施、期限等因素,通过商务谈判确定定价水平;与关联方在证券期货业务方面开展合作,经纪业务、信用业务参照同业标准、按照公司统一的业务政策向关联方收费,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咨询等业务以市场收费惯例为基础,综合考虑服务量、服务难易程度、附加服务需求等,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与关联方在证券期货业务方面开展合作,向关联方支付的手续费、中介费和佣金支出等费用,由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期货有限公司参考市场价格、行业惯例等与服务对象公平协商确定;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主要参考产品的收益水平和安全性进行选择。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由于行业特点,公司与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发生的销售与采购类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的需要,满足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对产品及服务的需要,该关联交易基本通过招标方式取得,交易定价公允。除了使公司通过销售获得应有的收入和利润外无其他影响,并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而且交易是持续和必要的。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能为公司带来收益。同时,相关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合规管理、风险管理不构成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而且交易是持续和必要的。
五、备查文件
国网英大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4-012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财”)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次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公司拟与中国电财续签协议,由中国电财为公司及满足监管要求的子公司提供金融业务服务。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东伟、刘昊回避表决,由其他9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中国电财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其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是正常的商业服务,遵循了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永香
成立时间:1993年12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5525K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
注册资本:2800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112.25亿元、净资产488.22亿元,2023年营业收入69.86亿元、净利润45.34亿元。(以上数据为经审计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大集团”)持有公司65.53%的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持有英大集团100%的股权,是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国家电网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国家电网持有中国电财51%股权,英大集团持有中国电财49%股权,国家电网是中国电财最终控股股东。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自2015年12月30日以来,公司与中国电财连续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双方在金融服务业务方面一直保持着良好合作。
中国电财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相关金融服务业务资质,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根据公司对其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中国电财运作情况良好,未发现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中国电财之间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持续强化对中国电财的风险控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中国电财关联交易情况,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制定了《国网英大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有效保障了公司在中国电财的资金安全。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2024年,公司拟与中国电财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由中国电财继续为公司及满足监管要求的子公司提供金融业务服务,双方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服务内容
(1)存款业务;
(2)结算业务;
(3)贷款业务;
(4)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
(5)保函业务;
(6)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定价原则
(1)中国电财在为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承诺公司在中国电财的存贷款利率及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严格符合监管要求。
(2)中国电财给予公司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主要商业银行为同类存款提供的利率,不低于中国电财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同类存款利率。
3.协议金额
在有效期内,公司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并且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4.协议生效及有效期
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风险控制措施
(1)《金融业务服务协议》详细规定了风险控制措施,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2)公司制定了《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规定了风险应急处置的程序和措施。
(3)公司对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每日存款余额做出了限制。
(4)中国电财内部控制较为健全,建立了各项风险控制制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国电财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必要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电财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降低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4-013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财政部2022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现执行的相关会计政策予以调整,并对前期相关会计报表项目进行追溯调整,调整不会对公司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22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明确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根据要求,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需按解释第16号实施,并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同步调整。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所采用的新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财会﹝2022﹞31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的部分,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解释第16号第一条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梳理公司所属各单位现有存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情况,根据解释第16号规定要求进行测算,对2023年报表期初数据的影响如下:
对公司合并层,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85,912,960.15元,增加递延所得税负债80,750,778.55元,增加留存收益3,900,521.60元,增加少数股东权益1,261,660.00元;对母公司,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3,696,700.16元,增加递延所得税负债3,406,692.64元,增加留存收益290,007.52元。
三、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4-006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补偿入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4]15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中提到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大集团”)等重组交易对方有义务承担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信托”)鼎鑫8号和塑力项目两个信托计划损失的73.49%,约为5.42亿元。经核实,上述两个项目及金融监管部门罚款100万元合计实际损失金额为537,872,060.12元。公司收到决定书后于2024年4月22日向重组交易对方英大集团和济南市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送书面商请函,商请英大集团履行补偿义务513,822,376.13元,济南市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履行补偿义务24,049,683.99元。
公司已于近日收到英大集团足额补偿金额513,822,376.13元,并入账资本公积,增加公司所有者权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2024年度损益没有影响,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由于英大信托目前仍在通过民事、刑事诉讼等方式积极追讨鼎鑫8号和塑力项目损失,英大集团与公司约定,如英大信托未来追回损失,公司应根据英大集团及划出方(划转方指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和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在重组前持有英大信托的股权比例,相应退回英大集团。
决定书中涉及英大集团应履行的补偿义务已完成,济南市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补偿事项正在积极沟通中。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2024-014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英大国际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或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国网英大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国网英大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8、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等。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2、 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下午16:00
3、 登记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纺发大楼)
4、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联系人:欧阳小姐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会议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耀路211号C座9层 邮政编码:200126
联系部门:董事监事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电话:021-51796818 公司邮箱:600517@sgcc.com.cn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报备文件:国网英大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4-005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对公司2020-2022年度之间利润总额和资产总额报表项目的调整,不影响公司截至2022年末归母净资产、总资产,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不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
一、概述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4〕15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公司收到决定书后履行了信息披露程序(详见公司临2024-004号临时公告),积极组织落实决定书所涉问题的梳理和整改,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文件的规定对相关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董事会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2020年报表及主要指标的影响
1、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对本年数据不进行追溯调整。2023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本年度该差错调整更正前的数据不涉及会计政策调整影响。
2、对母公司报表的影响
无影响
(二)对公司2021年报表及主要指标的影响
1、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公司2023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对本年度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该差错调整更正前的数据已考虑会计政策调整影响。
2、对母公司报表的影响
无影响
(三)对公司2022年报表及主要指标的影响
1、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公司2023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对本年度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该差错调整更正前的数据已考虑会计政策调整影响。
2、对母公司报表的影响
无影响
三、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等的结论性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XYZH/2024BJAB2B0392)。
鉴证结论为:我们认为,国网英大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认为,经审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4-007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4]15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公司收到决定书后,于2024年4月19日履行了信息披露程序(详见公司临2024-004号临时公告),并通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方,积极组织落实决定书所涉问题的梳理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相关年度定期报告会计差错更正整改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对决定书所涉年度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XYZH/2024BJAB2B0392)。详见公司临2024-005号临时公告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和附注。
二、相关年度定期报告披露遗漏的整改情况
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六节重要事项披露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大集团”)等交易对方关于重组标的瑕疵资产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
三、履行重大资产承诺追偿事项的整改情况
决定书中提到英大集团等重组交易对方有义务承担鼎鑫8号和塑力项目损失的73.49%,约为5.42亿元。经核实,塑力项目裁决款221,818,223.55元,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信托”)已于2021年3月23日支付对方,其中包含英大信托已于2017年7月14日向对方分配的信托收益5,915,000元,经英大信托与对方书面沟通,对方已将5,915,000元退还英大信托。上述两个项目及金融监管部门罚款100万元合计实际损失金额为537,872,060.12元。公司收到决定书后于2024年4月22日向重组交易对方英大集团和济南市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送书面商请函。公司已于本报告披露日足额收到英大集团补偿金额513,822,376.13元,公司已将相应款项入账资本公积,详见公司临2024-006号临时公告。济南市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补偿事项正在积极沟通中。
综上所述,决定书所涉整改事项前两项已全部完成,第三项涉及的重大资产承诺追偿事项整改完成95.53%,涉及济南市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补偿事项正在积极沟通中。下一步,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加强公司及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及内部管理体系,并强化监督执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规范、持续、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4-008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英大国际大厦131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4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东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临2024-005号)。
(二)《关于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整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关于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临2024-007号)。
(三)《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2023年年度报告》《国网英大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五)《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六)《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一)《关于公司2023年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审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公司深入贯彻上市公司监管、国资监管和金融监管审计要求,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向党委、董事会汇报,聚焦经济责任履行、公司治理、重点业务管控等领域,加强审计监督,深入推进审计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持续夯实审计工作基础,扎实做好年度各项审计工作。
2024年公司将全面落实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科学谋划年度审计工作,深化重点领域审计监督,加强审计整改督导和成果综合运用,夯实审计支撑保障,积极发挥审计服务价值,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十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2023年年度报告》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十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临2024-010号)。
(十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经营计划所述。
(十五)《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和授信额度及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和经营预算情况,预计母公司需申请授信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10亿元,授信申请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次召开董事会通过相应议案之日止有效。授信申请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限一至三年(最终以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期限为准),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授信、票据、保函等业务,其中借款额度不超过2亿元,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为提高管理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署相关文件,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要求办理具体借款、授信、票据、保函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次召开董事会通过相应议案之日止。
(十六)《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杨东伟、马晓燕、刘昊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临2024-011号)。
(十七)《关于公司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杨东伟、刘昊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其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是正常的商业服务,遵循了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八)《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杨东伟、刘昊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临2024-012号)。
(十九)《关于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二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4-013号)。
(二十一)《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分配及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董事2023年度薪酬分配及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2023年度薪酬分配
根据2023年度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董事个人绩效情况,2023年度薪酬分配情况如下(均为税前金额):
■
部分董事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2.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兑现。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从公司取得的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ESG治理绩效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具体实施。公司董事因换届、调整、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十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分配及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分配及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2023年度薪酬分配
根据2023年度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绩效情况,2023年度薪酬分配情况如下(均为税前金额):
■
2.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兑现。
(2)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取得的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ESG治理绩效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具体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调整、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十三)《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14号)。
(二十四)《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4-009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英大国际大厦131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红旗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临2024-005号)。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关于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整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关于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临2024-007号)。
(三)《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2023年年度报告》《国网英大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等规定,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2.本次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4-013号)。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分配及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监事2023年度薪酬分配及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2023年度薪酬分配
根据2023年度公司监事个人绩效评价情况,2023年度薪酬分配情况如下(均为税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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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监事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2.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监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公司监事因换届、调整、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九)《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2.本次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