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拟补选王鑫为独董,原独董姜国华已任北大党委副书记
转自:澎湃新闻
贵州茅台补选新独董。
11月20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贵州茅台”,600519.SH)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提名王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如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姜国华将不再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公告显示,王鑫,男,1977年生,会计学博士,现为香港大学经管学院会计与法学系系主任、会计学教授。学术研究领域主要包括公司治理及内幕交易,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层薪酬和财务披露质量。现为首程控股(0697.HK)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此前的10月26日,贵州茅台发布公告,于2023年10月25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姜国华的书面辞职报告。姜国华由于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公告还称,姜国华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将继续履行现有职责。
2022年5月,贵州茅台提名姜国华、郭田勇、盛雷鸣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从2022年6月16日开始,根据2022年贵州茅台年报,独立董事的税前报酬总额为10.88万元。
贵州茅台此前的资料显示,姜国华生于1971年,为会计学博士,同时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
值得注意的是,11月14日,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北京大学官网“现任领导”栏目更新信息显示,北京大学领导层出现多人调整。其中,姜国华出任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方方、朴世龙出任北京大学副校长,任羽中出任北京大学党委常委。
据了解,2008年,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就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其中规定,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除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在学校设立的高校资产管理公司兼职外,一律不得在校内外其他经济实体中兼职,且兼职不得领取报酬。2010年,教育部又向部属高校下发《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明确“不准违反规定在校内外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