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文一科技被通报批评:2023年半年报存虚假记载
中新经纬2月1日电 因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文一科技及相关责任人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上交所指出,根据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7号)查明的事实,中发(铜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发铜陵)是文一科技全资子公司,原规划建设电力智能产品及节能产品等4个项目及配套设施,但中发铜陵一直未开展实体产品的生产经营,主要收入来源于租金。2023年5月,文一科技正式启动中发铜陵股权对外出售事宜,中发铜陵资产组使用用途由原计划自用变更为出售。
2023年5月至2023年6月期间,文一科技与地方政府平台公司多次召开会议商谈中发铜陵股权转让事宜,参与人员有董事长杨林、财务总监胡凯、总经理丁宁等,并聘请评估机构对中发铜陵资产进行评估。2023年7月11日,杨林、胡凯等人召开专题会议,内容涉及中发铜陵股权转让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是否要计提中发铜陵的资产减值准备等问题,会议最终意见为2023年半年报不计提中发铜陵资产减值。2023年7月28日,文一科技聘请的评估机构将中发铜陵的评估报告发送给公司财务人员,评估结果为减值105494915.06元。
2023年10月23日,文一科技发布更正公告,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合计106324838.74元,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表部分数据进行更正。根据规定,公司在获知评估结果后,应当计提相应的减值金额,但文一科技未按规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106324838.74元,多计资产、利润106324838.74元,导致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交所认定,文一科技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涉及调整金额较大,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其行为违反规定。
责任人方面,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时任董事长杨林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的全面工作,充分知悉中发铜陵资产减值情况,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主要决策者,是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财务总监胡凯作为公司财务事项负责人,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充分知悉中发铜陵资产减值情况,是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总经理丁宁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的主要负责人,也是中发铜陵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在知悉中发铜陵资产改变用途并可能产生大额损失的情况下,未审慎关注上述情形的处理及信息披露,是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上述人员违反了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依规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文一科技及时任董事长杨林、时任财务总监胡凯、时任董事、总经理丁宁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此前,同样由于上述事项,安徽证监局决定:一、对文一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二、对杨林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三、对胡凯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四、对丁宁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1月26日晚间,文一科技公告称,2023年预亏7300万元至8900万元。
股市方面,文一科技2月1日收涨4.57%,总市值30.10亿元。
公司官网显示,文一科技成立于2000年4月,注册资本15843万元,现有员工600多人,主营业务包括半导体集成电路封装模具及设备、塑料型材挤出模具及设备、带式输送机托辊轴承座、密封件等。(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