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报存虚假记载!文一科技及三位高管被通报批评
转自:中证金牛座
2月1日晚,上交所发布纪律处分决定书,对文一科技及董事长杨林、财务总监胡凯、董事、总经理丁宁予以通报批评。同时,上交所表示,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决定书显示,根据2023年底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文一科技全资子公司中发铜陵,原规划建设电力智能产品及节能产品等4个项目及配套设施,但中发铜陵一直未开展实体产品的生产经营,主要收入来源于租金。2023年5月,文一科技正式启动中发铜陵股权对外出售事宜,中发铜陵资产组使用用途由原计划自用变更为出售。
2023年5月至6月期间,文一科技与地方政府平台公司多次召开会议商谈中发铜陵股权转让事宜,参与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杨林、财务总监胡凯、总经理丁宁等,并聘请评估机构对中发铜陵资产进行评估。
2023年7月11日,杨林、胡凯等人召开专题会议,内容涉及中发铜陵股权转让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是否要计提中发铜陵的资产减值准备等问题,会议最终意见为2023年半年报不计提中发铜陵资产减值。
2023年7月28日,文一科技聘请的评估机构将中发铜陵的评估报告发送给公司财务人员,评估结果为减值1.05亿元。2023年10月23日,文一科技发布更正公告,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合计1.06亿元,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表部分数据进行更正。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获知评估结果后,应当计提相应的减值金额,但文一科技未按规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1.06亿元,多计资产、利润1.06亿元,导致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交所表示,定期报告是投资者关注的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财务数据进行客观、谨慎地核算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涉及调整金额较大,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其行为违反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董事长杨林、财务总监胡凯是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董事、总经理丁宁是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上交所决定,对文一科技以及杨林、胡凯、丁宁予以通报批评。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上交所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业绩层面,日前,公司发布的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900万元到-7300万元,上年同期净利润为2626.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