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12:16  华海药业(600521)公司分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3-048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3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1,532,31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77元,共计募集资金98,499.9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500.00万元(含税,其中包含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4.9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6,999.9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64.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6,320.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90号)。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842.6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募集资金184,26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未包括已预付的141.51万元)1,596.7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82,663.2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预付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492.7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2,170.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79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1)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多466.85万元,原因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投入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

(2)智能制造系统集成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多3.37万元,原因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投入智能制造系统集成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多22.52万元,原因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投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

(1)年产20吨培哚普利、50吨雷米普利等16个原料药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多448.57万元,原因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投入年产20吨培哚普利、50吨雷米普利等16个原料药项目。

(2)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少16,066.86万元,原因系尚存在一部分款项未支付。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多38.24万元,原因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投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19 年9月30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3,548.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8975号)。

2020年11月17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830.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0132号)。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1)2019年9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不超过4.4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2020年10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不超过2.9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20年11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不超过1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10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2021年10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0月末,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3、附件4。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智能制造系统集成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提高信息化的管理水平、应用水平和服务水平,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的资金实力获得进一步提升,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有力的营运资金支持,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余额为16,919.3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占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9.29%,系募集资金项目存在部分款项未支付,后续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陆续投入。

六、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4、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尚存在一部分款项未支付。

附件3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尚处于投用初期,药品生产许可证尚在申请,相关产品商业化生产尚未获得批准,虽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产生效益。

附件4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尚未完工,尚未产生效益。

[注2]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尚处于投用初期,药品生产许可证尚在申请,相关产品商业化生产尚未获得批准,虽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产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