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时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天科技董事长薛济萍:建议支持沿海滩涂光伏产业发展,积极采取措施应对欧盟“碳关税”
财联社3月5日讯(记者 赵子祥)2024年全国两会上,新能源产业相关话题仍是瞩目焦点,两会代表、委员围绕如何完善现有体系架构、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提出了众多提案。
全国人大代表、中天科技董事长薛济萍精心准备了五份建议,其中就有两条聚焦于应对欧盟“碳关税”、支持沿海滩涂光伏产业发展等方面。
建议完善相关体系以应对欧盟“碳关税”
据了解,目前全球首个“碳关税”即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已试运行近五个月,据欧洲议会官网,“碳关税”将于2026年正式实施,被纳入的行业产品在出口到欧盟国家时,需要提供碳排放数据,并为产品制造时产生的碳排放交税。
根据薛济萍介绍,2023年,中天科技对欧盟出口14.6亿元,同比增长39.67%,占企业年度出口额的31.54%。中天科技规划,到2026年,对欧盟出口6亿欧元(约47亿元),欧盟将成为中天科技出口第一大区域。
不仅是中天科技,“碳关税”正式实施后,预计将对我国企业出口欧盟带来多重影响。薛济萍认为,应对“碳关税”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企业的努力,还需要国家层面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省市县各级政府积极跟进落实。为此建议积极采取措施,应对欧盟“碳关税”,减少对企业产品出口的影响。
为了全面应对即将到来的“碳关税”挑战,薛济萍提出以下五方面建议:
一、与欧盟保持“碳关税”沟通协商。提倡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碳减排方面共同承担责任但应有所区别的原则,建议国家有关部门与发展中国家同行共同推动建立相关机制,积极与欧盟保持“碳关税”相关工作的沟通协商,为与欧盟有经济来往的实体企业争取友好的贸易合作空间。
二、鼓励构建绿色供应链。目前欧洲部分公司招标规则已经嵌入了碳排放量化的要求,而90%的碳排放来源于原材料,降低碳排放应从源头抓起。建议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提高对绿色产品的认知与选择,促进新型绿色原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增强绿色原材料产品供应能力,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的协同合作,构建绿色供应链。
三、提高国内咨询机构国际认可度。产品碳足迹等认证需要通过SGS、BV、TV等欧洲咨询机构,国内相关第三方咨询机构相对较少,且国际认可度不高。建议推进我国相关机构的专业化提升和规范化发展,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机构品牌,全面提高国际认可度和权威性,便于中国企业就近开展产品碳核查、碳足迹等认证。
四、加快完善国内碳市场。全国碳市场开市以来,运行基本框架初步建立,促进企业减排的作用初步显现。建议扩大国内碳交易行业覆盖范围,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完善碳交易市场法规制度,强化碳市场运行监管机制,夯实碳市场运行基础,积极推动国内碳市场与欧盟“碳关税”互认,把碳税留在国内,提升中国碳市场的国际影响力。
五、引导企业绿色低碳发展。高质量发展是首要任务,各类企业重任在肩。要引导企业顺应发展趋势,加强内控,实施绿色设计、绿色采购、绿色生产、绿色包装、绿色物流、绿色处置等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化,实现低碳发展;更新升级高耗能设备,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进清洁能源运用,为低碳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建议支持沿海滩涂光伏产业发展
近年来,光伏产业凭借着可持续性、节能减排、降低能源成本、促进经济发展和战略性意义等多重优势,逐渐成为推动清洁能源发展的重要手段,以光伏为代表的“新三样”行业也已经得到国家上层领导的高度重视。
“双碳”背景下,发展沿海滩涂光伏绿色能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薛济萍表示,相比于陆地光伏,沿海滩涂光伏具有发电量高、土地占用少等特点。与此同时,沿海滩涂光伏具有天然的环境优势,水面开阔无遮挡,日照较长且利用充分,其发电量较陆地光伏高5%至10%,能够实现能源的高效转换利用。
尤其是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用电需求量大,是实现绿色能源转型的重点地区。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和人口密集,土地资源较为珍贵,但滩涂资源丰富,在东部沿海滩涂发展光伏产业是解决我国可再生能源供给和需求不平衡矛盾的有效途径之一,能够有效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不过,由于湿地分级分类保护利用的政策尚不明朗、滩涂光伏占用湿地面积计算的标准尚不明确、落实湿地占补平衡的可行办法尚不完善等原因,沿海滩涂光伏产业尚未得到充分发展。
为此,薛济萍建议提出三方面建议。
一是明确湿地占用管理的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不同等级、不同类型湿地占用的具体管理办法,针对沿海滩涂光伏产业发展特点,就占用湿地问题出台专门指导意见,适当放开项目占用一般湿地的政策口径,为沿海滩涂光伏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二是明确湿地占用面积的计算口径。结合沿海滩涂光伏特点,综合考虑湿地占补难度和效益,明确项目占用湿地面积的计算口径,为落实湿地占补平衡,以及规范沿海滩涂光伏产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明确湿地占补平衡的可行办法。为切实保护好滨海湿地资源,推动沿海滩涂光伏产业发展,实现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效叠加”,建议国家和地方结合湿地资源实际,科学确定不同类型的湿地恢复费缴纳标准和方式,探索湿地异地占补可行路径,尝试在一定地区和范围内建立补充湿地资源库,通过购买指标的方式解决湿地占补平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