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股
■
注:前十名股东存在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为15,000,000股,持股比例为0.44%,根据规定回购专户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列示。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关于公司终止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事宜
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公告编号:临 2022-068)。
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的议案》(公告编号:临 2023-013)。
本次终止中天科技海缆分拆上市,对公司及中天科技海缆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阻碍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的实施。得益于碳中和规划下的绿色能源装机需求,公司作为海缆主流供应商,海洋产业相关业务得到高速发展。未来,中天科技海缆将按照既定战略规划进一步推动产业布局,为我国海风“平价”建设、海洋能源勘探提供稳定可靠的技术支撑及创新引领。
(2)关于股份回购事宜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至 2024年10月25日止(公告编号:2023-049)。
2023年12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至 2024年12月12日止(公告编号:临 2023-06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500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4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25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结合公司进出口业务规模,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稳健经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交易工具及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
● 交易场所: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交易金额: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及发生外币交易业务的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时点总持有量折合不超过8亿美元(或等值货币)。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交易违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股份”或“公司”)作为国内线缆制造领域最早“走出去”的企业之一,通过多年的探索与发展,公司已经形成产品出口、国际工程和全球制造产业布局齐头并进的国际发展格局。公司营销网络基本实现全球覆盖,主营产品远销160多个国家及地区。近年来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为有效防范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中面临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要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及发生外币交易业务的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时点总持有量折合不超过8亿美元(或等值货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经营性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根据境内外资金流动及外币兑换需求,在金融机构办理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等。
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及其它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
外汇掉期业务是指,在委托日向银行及其它机构买进即期外汇的同时又卖出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或者卖出即期外汇的同时又买进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
外汇期权业务是指,合约购买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权费后,所获得的在未来约定日期或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汇率买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选择权。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五)交易期限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
公司及发生外币交易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2、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3、客户违约风险
当客户支付能力发生变化不能按时支付时,公司不能按时交割,造成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5、操作风险
在具体业务开展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的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可能导致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二)风险应对措施
1、明确交易原则
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在手外币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具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金额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付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
2、制度保障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3、交易对手选择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选择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4、指定负责部门
公司汇率风险管理小组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全面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
5、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及报告机制
公司对已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及时评估,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定应对预案。
6、严格操作隔离机制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分工明确,不得单人负责业务操作的全部流程,并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监督。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交易,有利于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及安全性。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进行核算,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对外汇套期保值产品的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五、备查文件
1、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27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4日,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股份”或“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管理层办理本次《公司章程》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21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本年度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股份”或“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902,729,849.34元。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结合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2023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本年度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2024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为3,412,949,65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6,650,000股后的基数为3,396,299,65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747,185,923.44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191,373,807.45元。将回购金额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23年度合计分红(含股份回购)938,559,730.89元,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0.1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22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1993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截至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170人
截至2022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839人
截至2022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63人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4,514.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5,088.5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11.50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家,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这些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本公司属于制造行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中3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闻国胜先生,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会计师:李星辰女士,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国超先生,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闻国胜、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星辰、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国超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所发生的时间等因素定价。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90万元,本期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90万元,合计380万元,较上一期支付的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
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顺利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期限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19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023年,公司监事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规范运作、关联交易、担保事项、募集资金使用及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实勤勉地履行职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原则协商确定,并履行了规定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控制在必要限度内,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全部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或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210,728.44万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176,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全部建设完成;公司规范进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报告期内不存在未经规定审批程序而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4、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公司财务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立了行之有效的财务内控体系,定期报告编制及年报审计均符合相关规定,客观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没有发生内幕信息泄漏及内幕交易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2024年4月26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意见:报告内容能够准确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4年4月26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意见:报告内容能够准确反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披露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详见2024年4月26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24年4月26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2024年4月26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如下:
1、中期分红的考虑因素:(1)截至2023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2)2024年度中期盈利情况预测;(3)与资本开支、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匹配关系。
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
3、授权安排: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分红方案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2024年4月26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2024年4月26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回避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2024年4月26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2024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2024年4月26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2024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详见2024年4月26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详见2024年4月26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20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现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天科技股份”或“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7年期募集资金”)、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19年期募集资金”)在2023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分别进行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7年期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222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年1月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5,301,455股,每股发行价9.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79,999,997.10元,扣除发行手续费人民币78,839,999.95元,实际收到主承销商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盛中国”)汇入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301,159,997.15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020003号《验资报告》。
2、2019年期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26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965,12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共计39,651,2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5,12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42,396,560.00元,公司实际收到主承销商高盛中国汇入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922,723,44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经中兴华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02000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1、2017年期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7年2月8日,公司、作为2017年期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中天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天储能科技”)、中天科技海缆有限公司(“中天科技海缆”)、江东科技有限公司(“江东科技”)、上海中天铝线有限公司(“上海中天铝线”)和高盛中国就2017年期募集资金的存放,分别与交通银行南通开发区支行、工商银行如东支行、兴业银行南通开发区支行、农业银行南通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如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对于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一“海上风电工程施工及运行维护项目”(新项目),公司、中天科技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新项目实施主体)就变更投向后50,000万元募集资金的监管,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高盛中国,于2017年10月1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对于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一“新型高性能电子铜箔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项目),公司、江东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江东电子材料”)就变更投向后10,000万元募集资金的监管,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高盛中国,于2021年9月7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
2、2019年期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9年4月1日,公司、中天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中天科技精密材料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中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高盛中国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监管,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开发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及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对于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一“线路板用高端电子铜箔研发及产业化扩建项目”(新项目),公司、江东电子材料就变更投向后22,196.12万元募集资金的监管,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高盛中国,于2022年6月16日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对于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一“新能源用环保型光电缆项目”,公司、中天科技海缆就变更投向后50,000.00万元募集资金的监管,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高盛中国,于2023年6月27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期募集资金的余额及存放情况如下:
■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7年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发行申请报告中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45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如公司已使用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进行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运作,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该部分资金予以置换。如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不足以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需要,不足部分将由本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等其他方式解决。
根据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对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具体安排调整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7年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430,116.00万元,累计取得现金管理及存款利息收入3,942.28万元,合计434,058.28万元。本期共使用募集资金7,589.42万元,截至本期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9,061.55万元,另外部分项目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4,996.73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17年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7年1月31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2017年期募投项目的金额为83,782.33万元(其中:中天储能科技新能源汽车用领航源动力高性能锂电池系列产品研究及产业化项目35,853.14万元,中天科技海缆能源互联用海底光电缆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9,314.85万元,江东科技特种光纤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8,614.34万元)。2017年2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使用2017年期募集资金83,782.3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程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2月,公司已全部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2017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程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5月,公司已全部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2018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程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1月7日,公司已全部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2019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12月12日,公司已全部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2019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截至2020年5月27日,公司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理财收益726.18万元。
2020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月,公司已全部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2021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月,公司已全部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月,公司已全部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0,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4日,公司已全部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情况
经2019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经2019年9月17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2017年非公开发行中“特种光纤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海上风电工程施工及运行维护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0.0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经2020年6月20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2017年非公开发行中“能源互联网用海底光电缆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22,344.5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2023年11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经2023年12月8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2017年非公开发行中“新能源汽车用领航源动力高性能锂电池系列产品研究及产业化项目”和“新型高性能电子铜箔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72,652.1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19年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发行申请报告中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96,512.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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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经2023年5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经2023年6月14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950MWh分布式储能电站项目”名称改为“分布式储能电站项目”。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如本公司已使用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进行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运作,在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该部分资金予以置换。如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不足以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需要,不足部分将由本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等其他方式解决。
根据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本公司对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具体安排调整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9年期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392,272.34万元,累计取得现金管理及存款利息收入1,888.06万元,合计394,160.40万元。本期共使用募集资金27,969.64万元,截至本期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0,728.44万元,部分项目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117.80万元,另外利用闲置募集资金176,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314.16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2019年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9年3月6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2019年期募投项目的金额为77,956.07万元(其中:中天光伏技术950MWh分布式储能电站项目1,097.70万元,中天科技精密材料大尺寸光纤预制棒智能化改造项目34,317.10万元,中天光伏技术11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29,489.39万元,中天电子材料高性能绝缘薄膜研发及产业化项目4,911.04万元,中天科技精密材料超耐候聚偏氟乙烯(PVDF)薄膜及其增益背板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7,389.50万元,中天科技精密材料高增益光伏组件用反光膜研发与产业化项目751.34万元)。2019年3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使用2019年期募集资金77,956.0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程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3月4日,公司已全部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2019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截至2020年3月24日,公司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理财收益744.94万元。
2019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程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12月,公司已全部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2020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程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6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2月,公司已全部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2021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2月,公司已全部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2022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2月,公司已全部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2023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90,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76,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月8日,公司已全部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情况
经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经2022年6月16日公司2021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2019年期募投项目“11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和“超耐候聚偏氟乙烯(PVDF)薄膜及其增益背板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5,117.8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1、2017年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经2017年9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经2017年9月26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2017年期募投项目之一“海底观测网用连接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原项目)变更为“海上风电工程施工及运行维护项目”(新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中天科技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原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50,000万元以对中天科技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出资的方式变更投向至新项目。
经2021年5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经2021年8月2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2017年期募投项目之一“新型金属基石墨烯复合材料制品生产线项目”(原项目)变更为“新型高性能电子铜箔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江东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原项目10,000万元募集资金由公司拟以对江东电子材料现金出资的方式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新项目。
经2021年5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经2021年8月2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2017年期募投项目之一“新能源汽车用领航源动力高性能锂电池系列产品研究及产业化项目”实施范围从新能源汽车用领航源动力高性能锂电池领域扩大至新型电力储能用启航低碳源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领域。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2017年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其他变更情况。
2、2019年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经2019年5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经2019年6月13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2019年期募投项目之一“11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地点范围从南通市如东县工业园区扩大至江苏省南通地区、盐城地区、徐州地区及湖北省老河口地区,总装机容量、总投资、建设期等均不发生变化。
经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经2022年6月16日公司2021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原2019年期募投项目“高性能绝缘薄膜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高增益光伏组件用反光膜研发与产业化项目”拟变更为“线路板用高端电子铜箔研发及产业化扩建项目”,新项目拟投资100,000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变更募集资金为22,196.12万元,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江东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预定在2024年12月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
经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2019年期募投项目之一“950MWh分布式储能电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3月。
经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2019年期募投项目之一“大尺寸光纤预制棒智能化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
经2023年5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经2023年6月14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原计划投入“950MWh分布式储能电站项目”的募集资金中的部分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变更转投用于“新能源用环保型光电缆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中天科技海缆股份有限公司,预定在2026年6月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2019年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其他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要求披露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2023年度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天科技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在2023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上网公告文件
1.《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23年度)》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1
2017年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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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超过100%主要原因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使用。
注2:新能源汽车用领航源动力高性能锂电池系列产品研究及产业化项目自2023年开始逐步投产,于2023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实现效益13,204.51万元。由于生产尚未满一年,全年预计效益不具可比性。
注3:新型高性能电子铜箔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于2022年12月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年支付少量尾款。 附件2
2019年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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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9 年期募集资金部分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效益已不具有可比性。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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