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高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31日晚间,江南高纤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29日、30日、3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陶冶先生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编辑 郭之宸)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31日晚间,江南高纤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29日、30日、3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陶冶先生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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