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光金铅:控股股东豫光集团混改项目未能与投资方达成一致

http://ddx.gubit.cn  2023-09-13 21:17  豫光金铅(600531)公司分析

本报记者 张文娟

河南裕金高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金高合”)介入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集团”)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宣告终止。

9月13日,豫光金铅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收到控股股东豫光集团通知,在规定期限内,豫光集团股东济源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与投资方裕金高合双方未能就《增资协议》的相关条款达成一致,决定依法依规终结本次豫光集团增资项目交易事宜。

豫光金铅表示,本次豫光集团增资项目挂牌终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后续豫光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否继续推进,由国资监管机构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豫光集团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4.35亿元,控股股东为济源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据豫光金铅公告披露,2021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豫光集团通知,豫光集团计划于2021年12月28日在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产权”)正式披露豫光集团增资信息公告,拟引入投资者对豫光集团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济源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豫光集团的股权比例将由100%变更为43.5%,引入的投资者将持有豫光集团56.5%的股权。

2022年4月25日,豫光金铅收到控股股东豫光集团发送的《关于混改工作进展情况的函告》。函告显示,鉴于近期全国各地疫情频发,对豫光集团的混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属于不可抗力影响交易的情形,豫光集团于2022年4月21日向中原产权提交了《关于中止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信息披露的申请》。2022年4月25日,控股股东豫光集团收到中原产权出具的《中止决定书》,决定对豫光集团增资项目进行中止。

2022年5月21日,豫光集团发布《关于混改工作进展情况的函告》称,鉴于近期全国疫情有所缓解,根据豫光集团混改的需求,豫光集团已向中原产权申请于2022年5月23日恢复豫光集团增资项目交易,重新进行信息披露。

中原产权披露的信息显示,豫光集团此次引进投资者拟募集资金总额33.85亿元,拟新增注册资本5.65亿元,拟征集投资者方数量为1个,挂牌公告期为131个工作日。

2022年9月15日,挂牌期满后,豫光集团延长了信息发布,挂牌起止日期为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11月28日。截至2022年11月28日,共有1家意向投资方裕金高合向中原产权提交了申请材料,并足额缴纳了报名保证金。该投资方确定后,投资方将与豫光集团及其现股东就《增资协议》相关内容进行充分协商。

据了解,裕金高合注册地址为济源市,注册资本22亿元,成立于2022年11月21日。中裕(河南)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深圳高合鹏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其股份59.09%和40.91%。股权关系显示,中裕(河南)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中裕城市能源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持股51.02%;深圳高合鹏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一大股东则为济源市丰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3.31%。

郑州融智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张元静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从意向方裕金高合的股权结构变化分析,市场对豫光集团此次混改反应积极,参与方包括众多较有实力的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企业类型涉及矿企、能源企业、投资基金等,但多样化的投资主体结构必然带来各方利益诉求差异较大,这可能是双方未能就此次混改达成一致的一个较重要的原因。”

公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曹炎炎分析认为:“从行业背景及自身发展阶段来看,目前豫光集团正处在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立足主业的基础上进行模式创新,通过混改推进企业市场化改革,推动科技创新和体制改革创新,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实现技术、资源、资本、管理、产业链等优势互补,实现规模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创新力和抗风险能力,是豫光集团未来必然会走的一条路。在此背景下,豫光集团后续继续进行混改的概率仍然较大。”

(编辑 汪世军 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