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8-31 00:00  栖霞建设(600533)个股分析

  公司代码:600533公司简称:栖霞建设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33证券简称:栖霞建设编号:临2024-027

  债券简称:22栖建01债券代码:185951

  债券简称:23栖建01债券代码:240284

  债券简称:24栖建02债券代码:240546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2日以电子传递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南京市仙林大道99号星叶广场召开,董事会成员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栖霞建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内容详见《栖霞建设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33证券简称:栖霞建设编号:临2024-028

  债券简称:22栖建01债券代码:185951

  债券简称:23栖建01债券代码:240284

  债券简称:24栖建02债券代码:240546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2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南京市仙林大道99号星叶广场召开,监事会成员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33证券简称:栖霞建设编号:临2024-030

  债券简称:22栖建01债券代码:185951

  债券简称:23栖建01债券代码:240284

  债券简称:24栖建02债券代码:240546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8月29日,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存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决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339.47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依据和方法

  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开发产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开发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形成的开发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2024年6月30日,综合考虑公司项目所在地的市场现状、产品结构和销售情况等因素,经测算,公司对无锡天樾雅苑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339.47万元。

  四、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报告期,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339.47万元,将导致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减少4,339.47万元,净利润减少人民币4,339.4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4,339.47万元。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核,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遵循并符合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33证券简称:栖霞建设编号:临2024-029

  债券简称:22栖建01债券代码:185951

  债券简称:23栖建01债券代码:240284

  债券简称:24栖建02债券代码:240546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第17号解释”)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第17号解释,其中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变更当期及以后期间财务数据无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